機關地址
900屏東縣屏東市崇蘭里廣東路1259號
電子郵件信箱
ring5551@yahoo.com.tw
本案完成後所應達到之功能、效益、標準、品質或特性
嚇阻惡意闖入者並達到即時通報效果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900屏東縣屏東市崇蘭里廣東路1259號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00屏東縣屏東市崇蘭里廣東路1259號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廠商資格摘要
(一)與招標標的有關者:
1.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廠商資格得以共同投標方式投標,但需檢附經公證或認證之共同投標協議書(本採購投標廠商應符合之資格之一部分,允許分包廠商就其分包部分具有者代替之。)
(二)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等。
(三)廠商及負責人領款印章印文單(正本)。
(四)會員證。(有效期)
(五)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
3.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4.廠商具有維修、維護或售後服務能力之證明。
5.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屏東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900屏東縣屏東市自由路527號、電話:08-7330825、傳真:08-7323654、屏東縣政府政風處廉政檢舉專線:08-7335620)
屏東縣調查站(地址:900屏東縣屏東市合作街51號;屏東郵政60000號信箱 、電話:08-7368888 )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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