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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46屏東縣恆春鎮城北里西門路一四六號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廠商資格摘要
E601020電器安裝業、F119010電子材料批發業、E605010電腦設備安裝業、E701010通信工程業、F113070電信器材批發業、F213060電信器材零售業、I901011保全服務業、系統保全服務業等。(該特定營業項目非屬許可業務者,廠商所營事業之登記,如載明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者,視為包括該特定營業項目。)(無者免填;須具有特定營業項目方可參與投標者,依經濟部編訂之公司行號營業項目代碼表所列之大類、中類、小類或細類項目為基準),廠商得於投標前至經濟部商業司建置之『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http://gcis.nat.gov.tw/main/indexC.jsp)-商工登記資料公示查詢系統,下載列印登記資料,納入投標文件。
(註: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不再作為證明文件)
■b.其他證明文件:足具證明所登記之營業項目,得合法經營與本工程相關之業務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依據縣政府105年6月2日屏府教國字第10516760200號函辦理。
2.本案核定金額:計新台幣266,500元整。
3.公告方式與日期:自105年8月4日(星期四)起至105年8月9日(星期二)中午12點整止,公告於行4.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招標資訊網路並刊登政府採購公報。
5.開標、決標作業:105年8月10日(星期三)上午11時00分于本校E化室辦理第一次開標作業。
6.本案如第一次公開招標時未能取得三家以上廠商書面報價或企劃書,已簽准在案准予改採限制性招標俾續行辦理。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屏東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900屏東縣屏東市自由路527號、電話:08-7330825、傳真:08-7323654、屏東縣政府政風處廉政檢舉專線:08-7335620)
屏東縣調查站(地址:900屏東縣屏東市合作街51號;屏東郵政60000號信箱 、電話:08-7368888 )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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