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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是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41屏東縣枋山鄉加祿村會社路28號
廠商資格摘要
1.政府立案或登記有案之建築師事務所、工程技術顧問公司、土木或結構技師事務所及領有合格技術顧問機構登記證得提供服務之財團法人機構。
2.公立研究機關或法人團體。
(1)與提供招標標的有關者,投標時應檢附資格證明文件:
(1-1)各該行業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依規定不需登記者免附)。
(1-2)當年度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如當年度公會會員證。
(1-3)最近納稅證明文件,如新設未屆第一期得以相關文件代之。
(1-4)技師執業執照(執照科別應與委託事項相符)。
(1-5)建築師證書(僅限建築師事務所)。
(1-6)開業證書(僅限建築師事務所)。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
3.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4.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本標案為屏東縣108年度屏南二區14校19棟聯合耐震詳評技術服務,共計本縣屏南二區共14校19棟統一發包。各校經費及相關規定請參見本案招標文件。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屏東縣調查站(地址:900屏東縣屏東市合作街51號;屏東郵政60000號信箱 、電話:08-7368888 )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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