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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1.後續擴充:106年12月15日至12月25日。
2.金額:預算金額與結算金額之差額。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28屏東縣東港鎮中正路1段10號
廠商資格摘要
1.凡政府登記合格之廠商,並具備合格証件,無不良記錄者(詳政府採購法第一百零三條規定)。(營利事業登記證已不能當作證明文件,投標廠商可至經濟部(網址:http://gcis.nat.gov.tw/main/indexC.jsp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商工查詢服務)或直轄市、縣(市)政府資料網站下載列印。其項目列有「電視、通訊器材及儀器、電器安裝業」或得以承攬關於校園電子圍籬警報監控系統設備、工程之業務者。2.持最近一期繳稅證明及無不良信用記錄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1.截止投標日期或開標日期若遇颱風 (或其他天然災害)並經屏東縣政府宣佈停止上班時,其截止投標日與開標日均順延至次上班日始舉行。
2.標單、標價清單應填寫清楚,且若有塗改處應加蓋印章(免寄回或未規定寄回者除外),否則無效!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地方政府-屏東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900屏東縣屏東市自由路527號、電話:08-7337366、傳真:08-7323654、屏東縣政府政風處廉政檢舉專線:08-7335620)
屏東縣調查站(地址:900屏東縣屏東市合作街51號;屏東郵政60000號信箱 、電話:08-7368888 )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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