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npes1130604 已截止

屏東縣內埔國小113年度基層運動選手訓練站-體育館燈光照明設備汰換財物採購案

屏東縣內埔鄉內埔國民小學 公告日:113/05/30 截止日:113/06/04
工程全生命週期
等待中
參考最有利標精神
預算金額
$ 800,000

押標金
免押標金
履約保證金
--
截止投標
113/06/04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屏東縣內埔鄉內埔國民小學
機關代碼 3.76.53.97.57
標的分類 財物類 465 - 燈絲電燈泡或放電式燈泡;弧光燈;照明設備;上述各項之零件
決標方式 參考最有利標精神
聯絡人 陳和昌
聯絡電話 (08)7792055#14
機關代碼 3.76.53.97.57
單位名稱 屏東縣內埔鄉內埔國民小學
機關地址 912屏東縣內埔鄉內埔村廣濟路2號
聯絡人 陳和昌
聯絡電話 (08)7792055#14
傳真號碼 (08)7780930
電子郵件信箱 chc7794924@gmail.com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800,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公告日 113/05/30
原公告日 113/05/29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3/06/04 17:00
開標時間 113/06/05 09:30
開標地點 本校新大樓2樓校史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12屏東縣內埔鄉內埔村廣濟路2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屏東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依據合約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1.建議廠商於投標前進行現地調查。 2.得標廠商請提供更換前後之照度改善量測報告。 3.得標廠商依校方需求及現場實際狀況規劃施作圖說,提送校方核定後方可施工。 4.投標廠商需檢附證書與測試報告經濟部能源局證書BSMI、經濟部能源局節能標章使用證書(節能標章)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曾完成與招標標的類似之製造、供應或承做之文件、招標文件規定之樣品、現有或得標後之可取得履約所需設備、技術、財力、人力或場所之說明或品質管制能力文件等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訖投標日止正履行中之所有契約尚未完成部分之總量說明、此等契約有逾期履約情形者之清單、逾期情形及逾期責任之說明、律師所出具之訖投標日止廠商涉及賠償責任之訴訟中案件之清單及說明或廠商如得標則是否確可如期履約及如何能如期履約之說明等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維修、維護或售後服務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維修人員經專業訓練之證明、設立或具有或承諾於得標後一定期間內建立自有或特約維修站或場所之證明等
其他: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照明設備改善 (本校體育館內天井燈) 二、改善項目建議投標前至現場勘查,並在企劃書中規劃出最合適之更 新施作說明,包含日後施工進行中需至少一位具備一般安全衛生教育訓 練-高空工作(作業)車之6小時教育訓練之工地負責人員進行工程督視與安全維護指導,並檢附證書以茲證明承商施作工程之安全與品質維護。 三、說明不足部分,投標前請依據實際場勘,自行提出規劃創意及回饋, 力求安全、實用、耐用、美觀。 四、投標廠商可依學校需求、環境、設備現況等,提出最佳改善方案。 五、廠商依據規劃施作內容,自行填寫詳細報價單,以利審查價格合理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屏東縣內埔鄉內埔國民小學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地方政府-屏東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900屏東縣屏東市自由路527號、電話:08-7337366、傳真:08-7323654) 屏東縣調查站-(地址:900屏東縣屏東市合作街51號;屏東郵政60000號信箱 、電話:08-7368888 )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6.53.97.57
聯絡人
陳和昌
聯絡電話
(08)7792055#14
機關代碼
3.76.53.97.57
單位名稱
屏東縣內埔鄉內埔國民小學
機關地址
912屏東縣內埔鄉內埔村廣濟路2號
聯絡人
陳和昌
聯絡電話
(08)7792055#14
傳真號碼
(08)7780930
電子郵件信箱
chc7794924@gmail.com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依據法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800,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公告日
113/05/30
原公告日
113/05/29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3/06/04 17:00
開標時間
113/06/05 09:30
開標地點
本校新大樓2樓校史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12屏東縣內埔鄉內埔村廣濟路2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屏東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依據合約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1.建議廠商於投標前進行現地調查。 2.得標廠商請提供更換前後之照度改善量測報告。 3.得標廠商依校方需求及現場實際狀況規劃施作圖說,提送校方核定後方可施工。 4.投標廠商需檢附證書與測試報告經濟部能源局證書BSMI、經濟部能源局節能標章使用證書(節能標章)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曾完成與招標標的類似之製造、供應或承做之文件、招標文件規定之樣品、現有或得標後之可取得履約所需設備、技術、財力、人力或場所之說明或品質管制能力文件等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訖投標日止正履行中之所有契約尚未完成部分之總量說明、此等契約有逾期履約情形者之清單、逾期情形及逾期責任之說明、律師所出具之訖投標日止廠商涉及賠償責任之訴訟中案件之清單及說明或廠商如得標則是否確可如期履約及如何能如期履約之說明等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維修、維護或售後服務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維修人員經專業訓練之證明、設立或具有或承諾於得標後一定期間內建立自有或特約維修站或場所之證明等
其他: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照明設備改善 (本校體育館內天井燈) 二、改善項目建議投標前至現場勘查,並在企劃書中規劃出最合適之更 新施作說明,包含日後施工進行中需至少一位具備一般安全衛生教育訓 練-高空工作(作業)車之6小時教育訓練之工地負責人員進行工程督視與安全維護指導,並檢附證書以茲證明承商施作工程之安全與品質維護。 三、說明不足部分,投標前請依據實際場勘,自行提出規劃創意及回饋, 力求安全、實用、耐用、美觀。 四、投標廠商可依學校需求、環境、設備現況等,提出最佳改善方案。 五、廠商依據規劃施作內容,自行填寫詳細報價單,以利審查價格合理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屏東縣內埔鄉內埔國民小學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地方政府-屏東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900屏東縣屏東市自由路527號、電話:08-7337366、傳真:08-7323654) 屏東縣調查站-(地址:900屏東縣屏東市合作街51號;屏東郵政60000號信箱 、電話:08-7368888 )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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