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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07屏東縣鹽埔鄉高朗村民治路37號
廠商資格摘要
壹、招標機關:屏東縣高朗國民小學
貳、採購名稱:屏東縣高朗國小操場及周邊排水整建工程採購案
參、採購預算金額:新台幣參佰玖拾貳萬捌仟參佰壹拾玖元整(3,928,319元整)。
肆、投標廠商資格:土木包工業以上。
壹拾參、本採購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含資格審查及履約能力審查。
資格審查應檢附以下資格証明:
一、向公司或商業登記主管機關申請發給之「公司登記證明文件」、「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列印公開於該主管機關網站之登記資料、最近期納稅證明(新設立者,可憑稅捐機關之有關證明文件)。
二、投標廠商聲明書。
三、本投標須知所規定之相關證明文件。
壹拾肆、補充事項:
一、本次整建位置請最好親自到校堪察,或與校方人員徵詢相關意見後,始作施作。
二、本次採購所需設備、規格、數量請參考招標文件,若確實不需要,或需增加或變更請於開標前詢問校方相關人員。
三、請儘量使用品質佳、耐用、專用、生產國信用佳等設備材料。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
3.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屏東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900屏東縣屏東市自由路527號、電話:08-7337366、傳真:08-7323654、屏東縣政府政風處廉政檢舉專線:08-7335620)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屏東縣調查站(地址:900屏東縣屏東市合作街51號;屏東郵政60000號信箱 、電話:08-7368888 )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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