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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水管、電氣與建築工程合併招標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四十八、 本採購保留未來向得標廠商增購之權利,擬增購之項目及內容:
視決標並完成工程驗收後之需求決定。(工程預算金額扣除決標金額之標餘款額度內,擴充期間:為峻工後三個月內。依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用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13屏東縣萬丹鄉四維村萬丹路二段5號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為原住民廠商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六十四、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如允許依法令免申請核發本項基本資格證明文件之廠商參與投標,一併載明該等廠商免繳驗之證明文件;另如允許合作社為投標廠商,且投標廠商為合作社者,應依合作社法之規定,並附具合作社章程,且章程業務項目需涵蓋本採購委託工作項目):
(一)廠商資格:經合法立案、登記或設立之公司、行號。
(二)應檢具之證明文件:立案、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影本。如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授權機關核發該廠商合格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註:經濟部98年4月2日經商字第09802406680號公告,依營利事業統一發證辦法所核發之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
1.廠商資格審查表。
2.退還押標金申請書。
3.投標廠商聲明書。
4.切結書。
5.投標標價不適用招標文件所定物價指數調整條款聲明書。
6.採購招投標及契約三用文件
7.押標金繳納憑證(押標金36萬5仟元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曾完成與招標標的類似之製造、供應或承做之文件、招標文件規定之樣品、現有或得標後之可取得履約所需設備、技術、財力、人力或場所之說明或品質管制能力文件等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訖投標日止正履行中之所有契約尚未完成部分之總量說明、此等契約有逾期履約情形者之清單、逾期情形及逾期責任之說明、律師所出具之訖投標日止廠商涉及賠償責任之訴訟中案件之清單及說明或廠商如得標則是否確可如期履約及如何能如期履約之說明等
資格項目: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之專業、專技或特許證書、執照、考試及格證書、合格證書、檢定證明或其他類似之文件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維修、維護或售後服務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維修人員經專業訓練之證明、設立或具有或承諾於得標後一定期間內建立自有或特約維修站或場所之證明等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資格項目:其他法令規定或經主管機關認定者
附加說明:
左列資格項目附加說明
詳招標文件
一、營業項目需為其中一項:
□1.丙級以上綜合營造業E101011。
□.土木包工業E102011。
其他:附加說明
三十二、 押標金金額(無押標金者免填,有押標金者不得逾新臺幣5千萬元):
■(1)一定金額(發包工程費×5%以內):36萬5仟元整。
六十二、 本採購保留未來向得標廠商增購之權利,擬增購之項目及內容(請載明擴充之金額、數量或期間上限,並應將預估選購或擴充項目所需金額計入採購金額。未保留增購權利者免填):視決標並完成工程驗收後之需求決定。(工程預算金額扣除決標金額之標餘款額度內,擴充期間:為峻工後三個月內。依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用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
▓(1)主要部分為:職業安全衛生主管、品質管理人員(須具備相關證照。
▓(2)應由得標廠商自行履行之部分為: 詳主要部分 。
▓除前項所列者外,屬營造業法第3條第1款之營繕工程,且得標廠商為營造業者,其主要部分尚包括:工地主任、工地負責人、專任工程人員、安全衛生人員均應為廠商僱用之人員。
八十五、 各種保證金之繳納處所或金融機構帳號:
金融機構:合作金庫商業銀行萬丹分行
帳戶名稱:屏東縣萬丹國民中學。【請注意帳戶名稱】
帳戶號碼:5827713094129。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屏東縣立萬丹國民中學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屏東縣調查站-(地址:900屏東縣屏東市合作街51號;屏東郵政60000號信箱 、電話:08-7368888 )
地方政府-屏東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900屏東縣屏東市自由路527號、電話:08-7337366、傳真:08-73236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