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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不含水管、電氣工程,或係已與水管、電氣工程分開招標之建築工程(建築標)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13屏東縣萬丹鄉四維村萬丹路二段5號
廠商資格摘要
三、 本採購之投標廠商應符合以下基本資格條件之一,其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由主辦單位於招標前擇定後於下列載明):
■(一)綜合或專業營造業:需具有(■丙等以上乙等以上甲等)綜合營造業資格或 專業營造業資格,應檢附下列文件影印本:
1. 列有營業項目之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可向公司、商業登記主管機關申請或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資料代之)。
2. 綜合營造業或專業營造業登記證。
3. 最近一期營業稅納稅證明文件(不及提出者得以前一期代之;新設立或復業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依投標須知規定文件代之。)
4. 營造工程工業同業公會當年度有效期公會會員證明。
■(二)本縣或毗鄰縣市土木包工業,應檢附下列文件影印本:
1.列有營業項目之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可向公司、商業登記主管機關申請或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資料代之)。
2.土木包工業登記證。
3.納稅證明文件(同第1款第3目)。
4.土木包工商業同業公會當年度有效期公會會員證明。
附加說明
其他須知(由主辦單位視案件性質及實際需要於招標時載明,並應注意依相關法規將應於招標文件載明事項納入。無訂定者免填寫及檢附):附錄2-共同投標須知;附錄3-廠商規格標審查須知;附錄4-最有利標評選須知;▓其他:如下表列
(一)公開開標案件之開標時間(依採購法不公開者免填):民國106年03
月22日上午10時00分。
(二)公開開標案件之開標地點(依採購法不公開者免填):行政大樓一樓
會議室。
(三) 押標金金額(無押標金者免填,有押標金者不得逾新臺幣5千萬元)
▓ (1)一定金額:91,650元
• (2)標價之一定比率:_____%
(四)押標金繳納期限:截止投標期限前繳納(無押標金者不適用)
(五)以現金繳納押標金之繳納處所或金融機構帳號(無押標金者免填):
屏東縣立萬丹國民中學總務處出納組;若以支票繳納抬頭為「屏東
縣立萬丹國民中學」。
(六)投標廠商送達地點:
▓(1)送達招標機關指定地點(由招標機關敘明地點):屏東縣萬丹
鄉四維村萬丹路2段5號。
•(2)於招標機關指定地點完工(由招標機關敘明地點):
•(3)其他(由招標機關敘明):
(七) 投標文件須於106年3月21日下午17:00分截止投標,以
郵遞或專人送達送達至下列收件地點:屏東縣萬丹鄉四維村
萬丹路二段5號/屏東縣立萬丹國民中學總務處。
(八) 電子領標廠商之投標封附上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或於
開標後依機關通知再行提出。
備註:經費來源:屏東縣政府補助新台幤47.9萬元/【106年2月21日屏府教國字第 10605880100號函示補助47.9萬】
重點備註:本案依第一次標案文件上傳不另更改內容,截標暨開標時間依公告日期為準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屏東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900屏東縣屏東市自由路527號、電話:08-7330825、傳真:08-7323654、屏東縣政府政風處廉政檢舉專線:08-7335620)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屏東縣調查站(地址:900屏東縣屏東市合作街51號;屏東郵政60000號信箱 、電話:08-7368888 )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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