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cpw0125@mail.mcjh.ptc.edu.tw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900屏東縣屏東市大連路70號(總務處出納組)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以光碟片發售,全部招標文件(含圖說)1份新臺幣100元整,郵購者需另加附回郵郵資(票)新台幣37元
開標地點
900屏東縣屏東市大連路70號(行政大樓1樓會議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00屏東縣屏東市大連路70號(總務處文書組)
履約期限
106年8月30日至107年6月30日(以實際開學日為準)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上級機關訂定之契約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符合「C199030即食餐食製造業或F501990其他餐飲業」資格者,廠商投標時應依招標文件規定附具完整資格證明文件與服務建議書,如未檢附或檢附不齊全或所附具文件經審查不合格者,所投之標為無效。
附加說明
(一)、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1.親自領取: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日止,上午8:00至12:00,下午1:30至5:00辦公時間內(例假日除外),至本校總務處出納組繳納文件費後領取。
2.通訊領取: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日止,附回郵信封(請自行估算郵遞時間)辦理申購,外信封應加註購買招標文件、標案名稱及購買人姓名聯絡電話、地址,如未加註者恕不受理。
3.電子領標: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日或收件日止,至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政府電子採購網」(網址http://web.pcc.gov.tw/pis/main/pis/client/index.do)下載相關招標文件。
(二)、押標金以現金繳納者,應繳納至臺灣銀行屏東分行「屏東縣立明正國民中學」(帳號:017038094111)專戶;以金融機構支票、本票、保付支票或郵政匯票繳納者,應為即期並以「屏東縣立明正國民中學」為受款人。(三)、本案為一次投標分段開標,投標廠商應將規定之資格證明文件、服務建議書七份等投標文件一併封裝,依規定期限內送達,否則不予開標。 (四)、資格審查合格廠商評選會議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五)、原訂截止投標日如本校因故(如天然災害等因素)停止辦公時,則截止投標日與開標日均順延至該原訂日期之次一辦公日;如開標日(如天然災害等因素)停止辦公時,則原訂截止投標日不變,但開標日順延至次一辦公日。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屏東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900屏東縣屏東市自由路527號、電話:08-7337366、傳真:08-7323654、屏東縣政府政風處廉政檢舉專線:08-7335620)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屏東縣調查站(地址:900屏東縣屏東市合作街51號;屏東郵政60000號信箱 、電話:08-7368888 )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