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cpw0125@mail.mcjh.ptc.edu.tw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900屏東縣屏東市大連路70號(本校總務處出納組)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以光碟片發售,全部招標文件(含圖說)1份新臺幣100元整,郵購者需另加附回郵郵資(票)新台幣37元
開標地點
900屏東縣屏東市大連路70號(本校行政大樓1樓會議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以限時掛號或快捷郵遞寄達本校總務處文書組或於上班時間內專人送達本校總務處文書組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履約期限
決標後由機關通知日起10日內提送服務實施計畫,餘詳招標文件
廠商資格摘要
符合「建築師事務所」或「室內裝修業E801060」資格者,投標時應依招標文件規定附具完整資格證明文件、企劃書及標價文件(標單及標價清單),如未檢附或檢附不齊全或所附具文件經審查不合格者,所投之標為無效。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
公開取得文件領取方式及處所
1.親自領取: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日止,上午8:00至12:00,下午1:30至5:00辦公時間內(例假日除外)至本校總務處出納組繳納文件費後領取。
2.通訊領取: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日止,附回郵信封(請自行估算郵遞時間)辦理申購,外信封應加註購買招標文件、標案名稱及購買人姓名聯絡電話、地址,如未加註者恕不受理。
3.電子領標: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日或收件日止,至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政府電子採購網」(網址http://web.pcc.gov.tw/pis/main/pis/client/index.do)下載相關招標文件。
二、
其他
1.原訂截止投標日如本校因故(如天然災害等因素)停止辦公時,則截止投標日與開標日均順延至該原訂日期之次一辦公日;如開標日(如天然災害等因素)停止辦公時,則原訂截止投標日不變,但開標日順延至次一辦公日。
2.本案以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方式辦理,投標廠商經資格審查合格者,本校擇期辦理企劃書評審作業(投標廠商需到場簡報),經本校評審小組評審擇定符合需要廠商後再通知辦理議價或比價。
3.本案預算未完成立法程序前,得先辦理保留決標,俟預算通過後始決標生效。
4.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屏東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900屏東縣屏東市自由路527號、電話:08-7330825、傳真:08-7323654、屏東縣政府政風處廉政檢舉專線:08-7335620)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屏東縣調查站(地址:900屏東縣屏東市合作街51號;屏東郵政60000號信箱 、電話:08-7368888 )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屏東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900屏東縣屏東市自由路527號、電話:08-7330825、傳真:08-7323654、屏東縣政府政風處廉政檢舉專線:08-7335620)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屏東縣調查站(地址:900屏東縣屏東市合作街51號;屏東郵政60000號信箱 、電話:08-7368888 )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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