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t926471@yahoo.com.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以光碟片發售,全部招標文件(含圖說)1份新臺幣100元整,郵購者需另加附回郵郵資(票)新台幣37元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符合「旅行業J902011」資格者,廠商投標時應依招標文件規定附具完整資格證明文件、服務建議書及標價文件(標單及標價清單),如未檢附或檢附不齊全或所附具文件經審查不合格者,所投之標為無效
其他:附加說明
一、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1.親自領取: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日止,上午8:00至12:00,下午1:30至5:00辦公時
間內(例假日除外)至本校總務處出納組繳納文件費「以光碟片發售,全部招標文件(含圖說)1份新臺幣100元整,郵購者需另加附回郵郵資(票)新台幣37元」後領取。
2.通訊領取: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日止,附回郵信封(請自行估算郵遞時間)辦理申購,
外信封應加註購買招標文件、標案名稱及購買人姓名聯絡電話、地址,如未加註者恕
不受理。
3.電子領標: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日或收件日止,至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政府電
子採購網」(網址http://web.pcc.gov.tw/pis/main/pis/client/index.do)下載相關
招標文件。
1.原訂截止投標日如本校因故(如天然災害等因素)停止辦公時,則截止投標日與開標日
均順延至該原訂日期之次一辦公日;如開標日(如天然災害等因素)停止辦公時,則原
訂截止投標日不變,但開標日順延至次一辦公日。
2.本案以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方式辦理,投標廠商經資格審查合格者,本校擇期辦理
服務建議書評選作業(投標廠商需到場簡報),經本校評選小組評審擇定優勝廠商後決
標。
三、押標金額度:無
四、決標方式: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及第52條第1項第3款(準用)規
定辦理。
五、受理疑義、異議:本校總務處,連絡電話:(08)7363078-28,傳真(08)7380305,地址: 同招標機關。受理申訴: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台北市信義區松仁路三號九樓;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電話:(02)87897530、87897523。受理檢舉:法務部調查局,電話(02)2918888,信箱號碼:新店郵政第60000號信箱;屏東縣調查站,電話(08)7368888,信箱號碼:屏東郵政60000信箱。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02)23146970傳真(02)23894940屏東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08-7320415-620傳真(08)7326893法務部廉政署受理檢舉電話:0800-286-586;檢舉信箱: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傳真檢舉專線:(02)2562-1156;電子郵件檢舉信箱:gechief-p@mail.moj.gov.tw;24小時檢舉中心地址: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5樓。
(六)投標截止日及開標日期若遇颱風來襲(或其他天然災害)並經縣府宣布停止上班時,則延至下一個上班日舉行。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屏東縣立明正國民中學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地方政府-屏東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900屏東縣屏東市自由路527號、電話:08-7337366、傳真:08-7323654)
屏東縣調查站-(地址:900屏東縣屏東市合作街51號;屏東郵政60000號信箱 、電話:08-7368888 )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