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MCJH11213 已決標公告

「屏東縣立明正國中老舊廁所整修工程(明德樓)」委託規劃設計及監造工作

屏東縣立明正國民中學 決標日:112/09/01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李俊毅建築師事務所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480,000
原始預算
$ 505,078
底價金額
$ 480,000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屏東縣立明正國民中學
機關代碼 3.76.53.96.5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672 - 工程服務
決標方式 參考最有利標精神
聯絡人 周建宏
聯絡電話 (08)7363078#28
機關代碼 3.76.53.96.5
單位名稱 屏東縣立明正國民中學
機關地址 900屏東縣屏東市大連路70號
聯絡人 周建宏
聯絡電話 (08)7363078#28
傳真號碼 (08)7380305
電子郵件信箱 t926471@yahoo.com.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76.53 屏東縣政府
補助金額 505,078元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2/09/0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900屏東縣屏東市大連路70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以光碟片發售,全部招標文件(含圖說)1份新臺幣100元整,郵購者需另加附回郵郵資(票)新台幣37元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2/09/06 17:00
開標時間 112/09/07 09:00
開標地點 本校行政大樓1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00屏東縣屏東市大連路70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屏東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後由機關通知日起10日內提送服務實施計畫,餘詳招標文件。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符合「建築師事務所」資格者經政府登記有案,無不良紀錄,依法登記開業之建築師個人或聯合事務所、結構或土木技師事務所等或工程顧問公司(如為工程顧問公司其主持人或成員須有結構或土木或水利技師執照)。(詳投標須知)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1.親自領取: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日止,上午8:00至12:00,下午1:30至5:00辦公時 間內(例假日除外)至本校總務處出納組繳納文件費「以光碟片發售,全部招標文件(含圖說)1份新臺幣100元整,郵購者需另加附回郵郵資(票)新台幣37元」後領取。 2.通訊領取: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日止,附回郵信封(請自行估算郵遞時間)辦理申購, 外信封應加註購買招標文件、標案名稱及購買人姓名聯絡電話、地址,如未加註者恕 不受理。 3.電子領標: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日或收件日止,至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政府電 子採購網」(網址http://web.pcc.gov.tw/pis/main/pis/client/index.do)下載相關 招標文件。 二、其他 1.原訂截止投標日如本校因故(如天然災害等因素)停止辦公時,則截止投標日與開標日 均順延至該原訂日期之次一辦公日;如開標日(如天然災害等因素)停止辦公時,則原 訂截止投標日不變,但開標日順延至次一辦公日。 2.本案以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方式辦理,投標廠商經資格審查合格者,本校擇期辦理 企劃書評審作業(投標廠商需到場簡報),經本校評審小組評審擇定符合需要廠商後再通知辦理議價或比價。 三、押標金額度:無。 四、決標方式:依採購法第五十二條第一項第三款及第五十三條規定決標。 五、受理疑義、異議:本校總務處,連絡電話:(08)7363078-28,傳真(08)7380305,地址: 同招標機關。受理申訴: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台北市信義區松仁路三號九樓;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電話:(02)87897530、87897523。受理檢舉:法務部調查局,電話(02)2918888,信箱號碼:新店郵政第60000號信箱;屏東縣調查站,電話(08)7368888,信箱號碼:屏東郵政60000信箱。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02)23146970傳真(02)23894940屏東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08-7320415-620傳真(08)7326893法務部廉政署受理檢舉電話:0800-286-586;檢舉信箱: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傳真檢舉專線:(02)2562-1156;電子郵件檢舉信箱:gechief-p@mail.moj.gov.tw;24小時檢舉中心地址: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5樓。 (六)投標截止日及開標日期若遇颱風來襲(或其他天然災害)並經縣府宣布停止上班時,則延至下一個上班日舉行。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屏東縣立明正國民中學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屏東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900屏東縣屏東市自由路527號、電話:08-7337366、傳真:08-7323654) 屏東縣調查站-(地址:900屏東縣屏東市合作街51號;屏東郵政60000號信箱 、電話:08-7368888 )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2/09/06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6.53.96.5
聯絡人
周建宏
聯絡電話
(08)7363078#28
機關代碼
3.76.53.96.5
單位名稱
屏東縣立明正國民中學
機關地址
900屏東縣屏東市大連路70號
聯絡人
周建宏
聯絡電話
(08)7363078#28
傳真號碼
(08)7380305
電子郵件信箱
t926471@yahoo.com.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依據法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76.53 屏東縣政府
補助金額
505,078元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2/09/0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900屏東縣屏東市大連路70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以光碟片發售,全部招標文件(含圖說)1份新臺幣100元整,郵購者需另加附回郵郵資(票)新台幣37元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2/09/06 17:00
開標時間
112/09/07 09:00
開標地點
本校行政大樓1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00屏東縣屏東市大連路70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屏東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後由機關通知日起10日內提送服務實施計畫,餘詳招標文件。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符合「建築師事務所」資格者經政府登記有案,無不良紀錄,依法登記開業之建築師個人或聯合事務所、結構或土木技師事務所等或工程顧問公司(如為工程顧問公司其主持人或成員須有結構或土木或水利技師執照)。(詳投標須知)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1.親自領取: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日止,上午8:00至12:00,下午1:30至5:00辦公時 間內(例假日除外)至本校總務處出納組繳納文件費「以光碟片發售,全部招標文件(含圖說)1份新臺幣100元整,郵購者需另加附回郵郵資(票)新台幣37元」後領取。 2.通訊領取: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日止,附回郵信封(請自行估算郵遞時間)辦理申購, 外信封應加註購買招標文件、標案名稱及購買人姓名聯絡電話、地址,如未加註者恕 不受理。 3.電子領標: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日或收件日止,至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政府電 子採購網」(網址http://web.pcc.gov.tw/pis/main/pis/client/index.do)下載相關 招標文件。 二、其他 1.原訂截止投標日如本校因故(如天然災害等因素)停止辦公時,則截止投標日與開標日 均順延至該原訂日期之次一辦公日;如開標日(如天然災害等因素)停止辦公時,則原 訂截止投標日不變,但開標日順延至次一辦公日。 2.本案以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方式辦理,投標廠商經資格審查合格者,本校擇期辦理 企劃書評審作業(投標廠商需到場簡報),經本校評審小組評審擇定符合需要廠商後再通知辦理議價或比價。 三、押標金額度:無。 四、決標方式:依採購法第五十二條第一項第三款及第五十三條規定決標。 五、受理疑義、異議:本校總務處,連絡電話:(08)7363078-28,傳真(08)7380305,地址: 同招標機關。受理申訴: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台北市信義區松仁路三號九樓;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電話:(02)87897530、87897523。受理檢舉:法務部調查局,電話(02)2918888,信箱號碼:新店郵政第60000號信箱;屏東縣調查站,電話(08)7368888,信箱號碼:屏東郵政60000信箱。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02)23146970傳真(02)23894940屏東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08-7320415-620傳真(08)7326893法務部廉政署受理檢舉電話:0800-286-586;檢舉信箱: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傳真檢舉專線:(02)2562-1156;電子郵件檢舉信箱:gechief-p@mail.moj.gov.tw;24小時檢舉中心地址: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5樓。 (六)投標截止日及開標日期若遇颱風來襲(或其他天然災害)並經縣府宣布停止上班時,則延至下一個上班日舉行。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屏東縣立明正國民中學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屏東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900屏東縣屏東市自由路527號、電話:08-7337366、傳真:08-7323654) 屏東縣調查站-(地址:900屏東縣屏東市合作街51號;屏東郵政60000號信箱 、電話:08-7368888 )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2/09/06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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