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dsjh11402 已決標公告

屏東縣立東新國民中學114學年度聯合供餐學校午餐委外辦理採購案

屏東縣立東新國民中學 決標日:114/08/05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鮮大師食品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4,903,000
原始預算
$ 14,903,000
底價金額
未公開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屏東縣立東新國民中學
機關代碼 3.76.53.96.39
標的分類 勞務類 642 - 提供食物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林洋志
聯絡電話 (08)8324920#14
機關代碼 3.76.53.96.39
單位名稱 屏東縣立東新國民中學
機關地址 928屏東縣東港鎮東新里東新路1號
聯絡人 林洋志
聯絡電話 (08)8324920#14
傳真號碼 (08)8336294
電子郵件信箱 yangchih0310@gmail.com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查核金額以上未達巨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公告日 114/08/05
原公告日 114/07/25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4/08/14 12:00
開標時間 114/08/15 09:00
開標地點 928屏東縣東港鎮東新里東新路1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740,000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屏東縣立東新國民中學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屏東縣立東新國民中學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避免得標廠商得標後不履約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避免得標廠商未完全履約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28屏東縣東港鎮東新里東新路1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屏東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廠商應於議(約)價完成至學期結束的期間內履行採購標的之供應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依據屏東縣政府111年3月14日屏府學前字第11109600700號函修正頒布契約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一)廠商資格: 領有經濟部公司執照或具有營利事業登記【營業項目為餐館業、即食餐食製造業或其他餐飲(伙食包作業)】。 (二)應檢附證件: 1.經濟部公司執照或營利事業登記證明文件。 2.相關公會會員證或相關工會會員證。 3.最近一期或前一期之納稅證明,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 4.最近一年無銀行退票紀錄(查詢日期截止投標日前半年)。 5.投標廠商聲明書。 6.營養師證明。 7.單價分析表。除主副食及調味品合計不得低於75%,其餘項目經費分配由廠商自行訂定。
其他:確認無資格限制競爭情形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曾完成與招標標的類似之製造、供應或承做之文件、招標文件規定之樣品、現有或得標後之可取得履約所需設備、技術、財力、人力或場所之說明或品質管制能力文件等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訖投標日止正履行中之所有契約尚未完成部分之總量說明、此等契約有逾期履約情形者之清單、逾期情形及逾期責任之說明、律師所出具之訖投標日止廠商涉及賠償責任之訴訟中案件之清單及說明或廠商如得標則是否確可如期履約及如何能如期履約之說明等 資格項目: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之專業、專技或特許證書、執照、考試及格證書、合格證書、檢定證明或其他類似之文件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其他:附加說明 一、受供應學校之交通運送費暨送餐人員管理: 1.交通運送費: (1)由各受供應學校逕行向縣府申請交通運送費補助。 (2)配合縣府撥付交通運送費用期程,各受供應學校應於收到交通運送費補助款後15日內,將費用支付給廠商。 2.送餐人員管理: (1)廠商須與各受供應學校之送餐人員簽訂契約,契約影本送機關備查。 (2)送餐人員須於每學年開學前二週內完成餐飲從業人員健康檢查合格證明,影本送機關備查,檢查費用由廠商支付。 二、投標必備文件:詳見廠商投標文件審查表。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屏東縣立東新國民中學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地方政府-屏東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900屏東縣屏東市自由路527號、電話:08-7337366、傳真:08-7323654、屏東縣政府政風處廉政檢舉專線:08-7335620) 屏東縣調查站-(地址:900屏東縣屏東市合作街51號;屏東郵政60000號信箱 、電話:08-7368888 )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6.53.96.39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林洋志
聯絡電話
(08)8324920#14
機關代碼
3.76.53.96.39
單位名稱
屏東縣立東新國民中學
機關地址
928屏東縣東港鎮東新里東新路1號
聯絡人
林洋志
聯絡電話
(08)8324920#14
傳真號碼
(08)8336294
電子郵件信箱
yangchih0310@gmail.com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公告日
114/08/05
原公告日
114/07/25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4/08/14 12:00
開標時間
114/08/15 09:00
開標地點
928屏東縣東港鎮東新里東新路1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740,000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屏東縣立東新國民中學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屏東縣立東新國民中學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避免得標廠商得標後不履約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避免得標廠商未完全履約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28屏東縣東港鎮東新里東新路1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屏東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廠商應於議(約)價完成至學期結束的期間內履行採購標的之供應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依據屏東縣政府111年3月14日屏府學前字第11109600700號函修正頒布契約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一)廠商資格: 領有經濟部公司執照或具有營利事業登記【營業項目為餐館業、即食餐食製造業或其他餐飲(伙食包作業)】。 (二)應檢附證件: 1.經濟部公司執照或營利事業登記證明文件。 2.相關公會會員證或相關工會會員證。 3.最近一期或前一期之納稅證明,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 4.最近一年無銀行退票紀錄(查詢日期截止投標日前半年)。 5.投標廠商聲明書。 6.營養師證明。 7.單價分析表。除主副食及調味品合計不得低於75%,其餘項目經費分配由廠商自行訂定。
其他:確認無資格限制競爭情形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曾完成與招標標的類似之製造、供應或承做之文件、招標文件規定之樣品、現有或得標後之可取得履約所需設備、技術、財力、人力或場所之說明或品質管制能力文件等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訖投標日止正履行中之所有契約尚未完成部分之總量說明、此等契約有逾期履約情形者之清單、逾期情形及逾期責任之說明、律師所出具之訖投標日止廠商涉及賠償責任之訴訟中案件之清單及說明或廠商如得標則是否確可如期履約及如何能如期履約之說明等 資格項目: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之專業、專技或特許證書、執照、考試及格證書、合格證書、檢定證明或其他類似之文件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其他:附加說明
一、受供應學校之交通運送費暨送餐人員管理: 1.交通運送費: (1)由各受供應學校逕行向縣府申請交通運送費補助。 (2)配合縣府撥付交通運送費用期程,各受供應學校應於收到交通運送費補助款後15日內,將費用支付給廠商。 2.送餐人員管理: (1)廠商須與各受供應學校之送餐人員簽訂契約,契約影本送機關備查。 (2)送餐人員須於每學年開學前二週內完成餐飲從業人員健康檢查合格證明,影本送機關備查,檢查費用由廠商支付。 二、投標必備文件:詳見廠商投標文件審查表。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屏東縣立東新國民中學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地方政府-屏東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900屏東縣屏東市自由路527號、電話:08-7337366、傳真:08-7323654、屏東縣政府政風處廉政檢舉專線:08-7335620) 屏東縣調查站-(地址:900屏東縣屏東市合作街51號;屏東郵政60000號信箱 、電話:08-7368888 )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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