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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一)本案保留後續擴充權利1個學年,並依本採購規範內容及決標單價辦理後續擴充,擴充金額5,845,020元整。
(二)後續擴充期間:自115學年度開學日起至116年6月30日止。(後續擴充期間履約保證金由原採購履約保證金轉繳)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因本案涉及供應餐點安全,較為重要。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因本案涉及供應餐點安全,較為重要。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22屏東縣來義鄉古樓村中正路147號
履約期限
自114年9月1日起至116年6月30日止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屏東縣政府頒訂版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一) 廠商資格:
1. 領有經濟部公司執照【營業項目為餐館業、即食餐食製造業或其他餐飲(伙食包作業)】。
2. 營養師證明。
3. 員工投保紀錄。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其他:附加說明
(1) 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到場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
(2) 評選時間與地點:本案預定於114年8月26日下午2時於本校二樓秘書室,資格審查完畢後進行。(遇有流會或更改時間地點時由機關另行通知)。
(3) 本案決標日為契約簽訂日。
(4) 如截止收件日、開標日倘因當天氣候或其他因素致停止辦公時,分別依原定日期順延至次上班日舉行,本校不另行通知。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屏東縣立來義高級中學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地方政府-屏東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900屏東縣屏東市自由路527號、電話:08-7337366、傳真:08-7323654、屏東縣政府政風處廉政檢舉專線:08-7335620)
屏東縣調查站-(地址:900屏東縣屏東市合作街51號;屏東郵政60000號信箱 、電話:08-7368888 )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