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901屏東縣三地門三地村中正路二段100號
電子郵件信箱
chen1029g@yahoo.com.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901屏東縣三地門三地村中正路二段100號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01屏東縣三地門三地村中正路二段100號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1.廠商設立資格:
公司、合夥或獨資之工商行號,依法登記營業項目與執行本案相關者。
2.應檢附之基本資格證明及投標文件,相關資料須預先填妥、簽署: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影本(經濟部已停止使用營利事業登記證,不得作為證明文件)。
■ 納稅證明影本。(詳如注意事項,依法免繳納營利事業所得稅稅金或綜合所得稅證明者,應繳交核定通知書影本或其他依法免稅之證明文件、或法令文件影本。)
■ 投標廠商聲明書
■ 廠商標價單、單價分析表
其他:附加說明
1.投標文件請於上班時(0800-1630)親自送交本所一樓收發室或是以郵寄方式寄達,截止投標及開標如遇颱風則順延至下一上班日。
2.相關投標規定及本公告未盡事宜,請參閱投標須知內容或於上班時間以電話詢問承辦人。
3.電子領標: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日或收件日止,至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網址http://www.geps.gov.tw/)下載相關招標文件。
4.廠商之投標文件應以書面密封,於投標截止期限前,以郵遞或專人送達本所行政課服務櫃臺。
5.疑義、異議受理單位:本所民政課,電話:(08)7991104轉702,傳真:(08)7994938。
6.檢舉受理單位:採購稽核小組連絡電話、傳真及地址與法務部調查局及機關所在地之調查站處(站、組)檢舉電話及信箱:屏東郵政60000號信箱
7.開標日期若遇颱風來襲或其他天然災害並經宣佈停止上班時,則截止收件日期及開標日期順延至恢復上班日同一時間截止及開標。
8.公告事項如有未盡事宜,悉依相關投標文件及補充說明辦理。
9.開標當日即辦理議價(減價)程序,未到之廠商即放棄該議價資格。
10.投標廠商未到場,視同放棄比減價之權利。
11.每家廠商進入開標室人數限定為2人。
12.廠商標價超過預算金額即為不合格標。
13.不允許廠商於開標前補正非契約必要之點之文件。
14.本案開標不另行通知,開標時投標廠商請指派人員,攜帶授權書(負責人親自出席者免附)、公司及負責人印章(或授權書相同之授權章)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政府採購法第60條規定、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請廠商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廠商未派員到場者,視同放棄。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屏東縣三地門鄉公所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屏東縣調查站-(地址:900屏東縣屏東市合作街51號;屏東郵政60000號信箱 、電話:08-7368888 )
地方政府-屏東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900屏東縣屏東市自由路527號、電話:08-7337366、傳真:08-7323654、屏東縣政府政風處廉政檢舉專線:08-7335620)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