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901屏東縣三地門三地村中正路二段100號
電子郵件信箱
su661001@gmail.com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901屏東縣三地門三地村中正路二段100號
開標地點
901屏東縣三地門三地村中正路二段100號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01屏東縣三地門三地村中正路二段100號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為原住民廠商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A、 工商行號(指公司、合夥或獨資之工商行號)應檢附:
1、最近一期營業稅納稅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免稅者,應檢附國稅局出據之營業稅免稅證明文件)
2、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公司登記證明文件。
B、 法人或團體應檢附: 法人登記證書影本或捐助章程影本或主管機關核准設立(立案)之證明文件影本。
C、 教育或學術研究機構應檢附:學校或機構投標同意書或公函正本(須加蓋關防)。
D、自然人應檢附:年滿20歲以上之中華民國國民應檢附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曾完成與招標標的類似之製造、供應或承做之文件、招標文件規定之樣品、現有或得標後之可取得履約所需設備、技術、財力、人力或場所之說明或品質管制能力文件等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訖投標日止正履行中之所有契約尚未完成部分之總量說明、此等契約有逾期履約情形者之清單、逾期情形及逾期責任之說明、律師所出具之訖投標日止廠商涉及賠償責任之訴訟中案件之清單及說明或廠商如得標則是否確可如期履約及如何能如期履約之說明等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服務建議書及相關資格文件於規定期限內送抵規定場所。
二、投標廠商應自行準備簡報所需之相關設備,招標機關僅提供處所、螢幕及筆記型電腦。
三、投標廠商未經招標機關同意不得窺探、隱匿、毀損各投標廠商之服務建議書,或將該服務建議書攜出會場。
四、優勝廠商之服務建議書及相關投標文件涉及著作權部分為廠商所有,但招標機關擁有使用權及修改權。
五、投標廠商應保證投標文件內之所有文件、設計、技術等均未違法使用第三者之智慧財產權與專利權。若有侵害第三者之智慧財產權與專利權時,投標廠商應負擔所有之賠償費用及一切法律責任,與招標機關無涉。
六、 投標廠商對所列參與本案人員(例如:專任負責人及其重要工作人員)之學經歷、專長、工作實績或資料說明等均應保證屬實,若於評選過程中經舉證與事實不符,且由評選委員會認定後,取消參與評選之資格;若於簽定契約後,經舉證與事實不符者,依政府採購法第五十條規定辦理。
七、 本評選方案未載明之事項,得於政府採購法範圍內依本採購評選委員會之會議決議辦理。
八、招標機關得錄音或錄影。
九、廠商投標應注意本案契約價金結算方式為固定費用計算。
十、本案經第一階段通過資格審查廠商,機關考量第二階段評選需要得隨時通知廠商召開評選,廠商應配合辦理。
十一、本案屬專業地理資訊資料建置,傳統土地區位需標定、踏勘,位屬山區荒野地區商考量施作能力參與投標。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屏東縣調查站-(地址:900屏東縣屏東市合作街51號;屏東郵政60000號信箱 、電話:08-7368888 )
地方政府-屏東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900屏東縣屏東市自由路527號、電話:08-7337366、傳真:08-7323654)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