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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45屏東縣牡丹鄉石門村石門路26號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為原住民廠商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土木包工業或丙等(含)以上綜合營造業。 2.當年度公會會員且未受停業處分。 3.無政府採購法規定不得參與投標之情形或利益衝突、不公平競爭之虞。 4.非採購公報刊登之拒絕往來廠商。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本標案依原住民族工作權保障法第11條暨原住民族工作權保障法施行細則第7條至第9條及相關規定辦理。
2.開放原住民及非原住民廠商投標,並於招標公告或招標文件敘明將優先決標予原住民廠商。如投標家數未達3家,簽經機關首長核准改採限制性招 標。開標先就原住民所投之標進行審、決標,如無原住民廠商投標、無原住民廠商為合格標,或原住民廠商之標價經洽減價仍超底價等無法優先決標予原住民廠商之情形,則作成紀錄後,改就全部投標廠商辦理審標,擇符合需要者比價或議價。
3.原住民廠商須符合原住民族工作權保障法之原住民個人或依法取得合格登記之原住民機構、法人、團體並持有所在地縣(市)主管機關證明者。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地方政府-屏東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900屏東縣屏東市自由路527號、電話:08-7337366、傳真:08-7323654)
屏東縣調查站-(地址:900屏東縣屏東市合作街51號;屏東郵政60000號信箱 、電話:08-7368888 )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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