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M11105-1 已決標公告

111年度旭海及東源村全鄉基礎建設改善工程

屏東縣牡丹鄉公所 決標日:111/11/25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尚宸土木包工業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740,000
原始預算
$ 1,776,336
底價金額
$ 1,740,000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屏東縣牡丹鄉公所
機關代碼 3.76.53.83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39 - 其他土木工程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陳宣穆
聯絡電話 (08)8831001#32
機關代碼 3.76.53.83
單位名稱 屏東縣牡丹鄉公所
機關地址 945屏東縣牡丹鄉石門村石門路26號
聯絡人 陳宣穆
聯絡電話 (08)8831001#32
傳真號碼 (08)8831496
電子郵件信箱 fu30@mail.mudan.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3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1/11/25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8元
總計 178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屏東縣牡丹鄉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1/11/29 17:00
開標時間 111/11/30 10:00
開標地點 945屏東縣牡丹鄉石門村石門路26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8800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45屏東縣牡丹鄉石門村石門路26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屏東縣牡丹鄉(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開工起70日曆天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土木包工業或丙等(含)以上綜合營造業。 2.當年度公會會員且未受停業處分。 3.無政府採購法規定不得餐與投標之情形或利益衝突、不公平競爭之虞。 4.非採購公報刊登之拒絕往來廠商。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1.投標廠商對各項文件均應切實瞭 解,估價前並須親自到工程地點詳細勘察,對於地勢、土質、緊鄰鄰地之環境、原有溝渠、建築物、工作場地、交通運輸、自來水、電、媒氣、通訊管線之情況、當 地法規以及其他特別規定等,均須調查清楚,日後不得藉詞加價。 2.標單內所列之項目及數量為概列概算,僅供投標廠商參考。在投標前廠商應自行實地勘察,按照工程圖說規定仔細拆分及詳細計算,如有遺漏之項目或 數量不符處,視同合併於標單整體估計之內,廠商應自 行將差額成本併入各項之單價,並以總價投標。工程總 包價應完成包括工程圖說、標單所載事項,含所有人工 、材料、工具、運輸、保險等費用,如未載明而為工程慣例上所應有或不可缺少者,承攬廠商亦應遵從機關之指示辦理,不得藉詞推諉及要求加價。 3.收受投標文件請以郵遞寄達本所行政課或於上班時間內專人送達本所 行政課。 4.截止投標日因故停止上班時,則原定截止投 標時間延至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時間,且原定開 標時間一併延至該延長後之截止投標日之次一辦公日同一開標時間。原定開標日因故停止上班時,則開標時間 延至次一辦公日之同一開標時間。 5.請廠商於招標文件 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政府採購法第五十一條、第五十三條、第五十四條或第五十七條 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到場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屏東縣牡丹鄉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地方政府-屏東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900屏東縣屏東市自由路527號、電話:08-7337366、傳真:08-7323654) 屏東縣調查站-(地址:900屏東縣屏東市合作街51號;屏東郵政60000號信箱 、電話:08-7368888 )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1/11/29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6.53.83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陳宣穆
聯絡電話
(08)8831001#32
機關代碼
3.76.53.83
單位名稱
屏東縣牡丹鄉公所
機關地址
945屏東縣牡丹鄉石門村石門路26號
聯絡人
陳宣穆
聯絡電話
(08)8831001#32
傳真號碼
(08)8831496
電子郵件信箱
fu30@mail.mudan.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3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1/11/25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8元
總計
178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屏東縣牡丹鄉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1/11/29 17:00
開標時間
111/11/30 10:00
開標地點
945屏東縣牡丹鄉石門村石門路26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8800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45屏東縣牡丹鄉石門村石門路26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屏東縣牡丹鄉(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開工起70日曆天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土木包工業或丙等(含)以上綜合營造業。 2.當年度公會會員且未受停業處分。 3.無政府採購法規定不得餐與投標之情形或利益衝突、不公平競爭之虞。 4.非採購公報刊登之拒絕往來廠商。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1.投標廠商對各項文件均應切實瞭 解,估價前並須親自到工程地點詳細勘察,對於地勢、土質、緊鄰鄰地之環境、原有溝渠、建築物、工作場地、交通運輸、自來水、電、媒氣、通訊管線之情況、當 地法規以及其他特別規定等,均須調查清楚,日後不得藉詞加價。 2.標單內所列之項目及數量為概列概算,僅供投標廠商參考。在投標前廠商應自行實地勘察,按照工程圖說規定仔細拆分及詳細計算,如有遺漏之項目或 數量不符處,視同合併於標單整體估計之內,廠商應自 行將差額成本併入各項之單價,並以總價投標。工程總 包價應完成包括工程圖說、標單所載事項,含所有人工 、材料、工具、運輸、保險等費用,如未載明而為工程慣例上所應有或不可缺少者,承攬廠商亦應遵從機關之指示辦理,不得藉詞推諉及要求加價。 3.收受投標文件請以郵遞寄達本所行政課或於上班時間內專人送達本所 行政課。 4.截止投標日因故停止上班時,則原定截止投 標時間延至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時間,且原定開 標時間一併延至該延長後之截止投標日之次一辦公日同一開標時間。原定開標日因故停止上班時,則開標時間 延至次一辦公日之同一開標時間。 5.請廠商於招標文件 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政府採購法第五十一條、第五十三條、第五十四條或第五十七條 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到場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屏東縣牡丹鄉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地方政府-屏東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900屏東縣屏東市自由路527號、電話:08-7337366、傳真:08-7323654) 屏東縣調查站-(地址:900屏東縣屏東市合作街51號;屏東郵政60000號信箱 、電話:08-7368888 )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1/11/29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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