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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ulele183@shrtz.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943屏東縣獅子鄉楓林村二巷26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招標文件光碟每份100元,請至本所經建課購買。
開標地點
943屏東縣獅子鄉楓林村二巷26號(本所開標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43屏東縣獅子鄉楓林村二巷26號(本所收發)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為原住民廠商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投標廠商基本資格為土木包工業或丙級以上營造廠商。
(二)本案採購金額未達公告金額,且履約地點(本鄉)為原住民地區,其招標作業依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98年8月31日工程企字第0980038731號函,說明事項中第1種作業方式辦理,第1次公告即開放原住民及非原住民廠商投標,並於招標公告或招標文件敘明開標後依2階段辦理(投標廠商家數未達3家者,可依未達招標辦法第3條規定,簽經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准,改採限制性招標);第1階段先就原住民廠商所投之標進行審標、決標,如無原住民廠商投標、無原住民廠商為合格標,或原住民廠商之標價經洽減價仍超底價等無法決標予原住民廠商之情形,則作成紀錄後,第2階段改就全部投標廠商辦理審標,擇符合需要者比價或議價。
(三)本案招標文件依最新公告為準,請於投標前確認招標文件有無異動。
(四)如需洽詢本案作業項目及地點,請逕洽承辦人員本所經建課白技士,電話(08)8771129分機34,以排勘至作業地點說明。
(五)本案採購預算金額屬未達公告金額,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調查局政風室-(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第7-121號信箱、電話:02-29125852)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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