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DUAF017@chuenr.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補助機關
A.19.5 農業部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是,個案計畫: Danas-H-01-07 - 補助地方政府辦理上下邊坡穩定、排水改善與道路安全等農水路公共設施災後搶修及復建工程(災後復建工程H3類)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942屏東縣春日鄉春日村春日路322號
付款方式
以光碟片發售,全部招標文件(含圖說)1份新台幣150元整,郵購者需另附加回郵郵資(票)新台幣37元。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42屏東縣春日鄉春日村春日路322號(屏東縣春日鄉公所)
履約期限
甲方書面通知開始日起5日內開工,共計80工作天,餘詳契約第七條。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政府登記合格且未受停業處分之土木包工業或丙等以上(含以上)之綜合營造業,餘詳閱投標須知。
附加說明
1.投標廠商應確實瞭解採購標案內容,並請詳閱投標須知及有關文件後投標。
2.押標金以現金繳納者,應繳納屏東縣春日鄉公所代收款專戶;以金融機構支票、本票、保付支票或郵政匯票繳納者,應為即期並以屏東縣春日鄉公所為受款人。
3.電子領標:廠商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日期投標期限得由政府採購領投標係統網站(網址:http://web.pcc.gov.tw)下載招標電子檔。
4.本案投標須知及附件第六、(一)營利事業登記證停止使用,投標廠商請以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提出,另需檢附詳細營業項目資料,未檢附或檢附不齊全者為無效。前述證明文件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5.【投標廠商聲明書第十一項】員工總數逾一百人,請填寫實際人數。
6.凡經評選為「優良營造業」並領有證明文件者,參加本所各項工程採購投標,押標金及工程保證金得依規定減半繳納,參加投標時,並請檢附證明文件。
7.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一日者,以一日計算。
8.決標方式:依據政府採購法第五十二條第一項第一款及第五十三條規定決標。
9.截止投標日或開標日期若遇颱風來襲(或其他天然災害)並經本府宣佈停止上班時,則截止投標日與開標日均順延至次一辦公日。
10.本案如有更正事項,刊登於政府採購公報。
11.本案招標文件若與政府採購法相牴觸時,以政府採購法為主。
12.屏東縣政府檢舉專線:(08)7335620 傳真專線:(08)7323654 檢舉信箱:屏東郵政20-6號信箱。
*屏東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 電話:(08)7320415轉6631 傳真:(08)7323654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屏東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900屏東縣屏東市自由路527號、電話:08-7337366、傳真:08-7323654、屏東縣政府政風處廉政檢舉專線:08-7335620)
屏東縣調查站-(地址:900屏東縣屏東市合作街51號;屏東郵政60000號信箱 、電話:08-7368888 )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