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duad024@chuenr.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942屏東縣春日鄉春日村春日路322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以光碟片發售,全部招標文件1份新台幣150元整,郵購者須另外附加回郵郵資(票)新台幣37元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42屏東縣春日鄉春日村春日路322號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建築師事務所(需檢附水土保持計畫資格技師協議合作同意書、交
通技師、都市技師)、工程顧問公司 (具有土木或水利或水土保持或大地技師執業執照),且無政府採購法第103所載之不良紀錄者。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其他:附加說明
一、投標廠商應檢附證明文件:
1.廠商資格規定之廠商登記或設立登記相關資料。
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許可登記證明文
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等合法登
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2.納稅證明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納稅證明)。
i.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
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
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
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
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
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明相關文件。
ii.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
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3.信用證明:非拒絕往來戶或最近一年無退票紀錄之金融機構證
明文件(查詢日期應為截止投標日前6個月以內)。
二、投標須知76點第1款及第2款之情形,本案投標廠商如屬曾提供本案前階段規劃或設計服務或代擬招標文件之廠商,得於同時符合下列條件並經本機關書面同意者,不適用不得參加投標之規定:
1.前階段規劃或設計成果已完整公開於本案招標文件。
2.經本機關認定其不具競爭優勢。
3.投標時檢附「無利益衝突或不公平競爭之虞聲明書」及充分佐證資料。
未符上述條件或未經本機關書面同意者,本但書不適用。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地方政府-屏東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900屏東縣屏東市自由路527號、電話:08-7337366、傳真:08-7323654、屏東縣政府政風處廉政檢舉專線:08-7335620)
屏東縣調查站-(地址:900屏東縣屏東市合作街51號;屏東郵政60000號信箱 、電話:08-7368888 )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