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4-1022 已決標公告

春日鄉物產館防排水改善工程

屏東縣春日鄉公所 決標日:114/11/03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瑪里嘎羚土木包工業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703,000
原始預算
$ 718,700
底價金額
$ 710,000
決標折數
99.01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屏東縣春日鄉公所
機關代碼 3.76.53.81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39 - 其他土木工程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黃凱文
聯絡電話 (08)8782145#313
機關代碼 3.76.53.81
單位名稱 屏東縣春日鄉公所
機關地址 942屏東縣春日鄉春日村春日路322號
聯絡人 黃凱文
聯絡電話 (08)8782145#313
傳真號碼 (08)8781550
電子郵件信箱 hawlu089@gmail.com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4/11/03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8元
總計 178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屏東縣春日鄉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942屏東縣春日鄉春日村春日路322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以光碟片發售,全部招標文件(含圖說)1份新台幣150元整,郵購者需另附加回郵郵資(票)新台幣37元。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4/11/10 17:00
開標時間 114/11/11 09:30
開標地點 屏東縣春日鄉公所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35,900元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42屏東縣春日鄉春日村春日路322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屏東縣春日鄉(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50工作天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為原住民廠商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政府合格之土木包工業或丙級以上營造業。 投標廠商應依投標須知及其補充說明規定檢附文件,未檢附或檢附不齊全或所附具之文件經審查不符至招標文件規定為無效標。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激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綜合營造業登記證。 2.納稅證明文件 (1)為營業税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税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 (2)新設立且未届第一期營業税繳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税主管稽徵機關技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等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業税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檔徵機機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3.本採購案第1次公告開放原住民及非原住民廠商投標,開標後依2階段辦理,第1階段先就原住民廠商所投之標進行審標、決標,如無原住民廠商投標、無原住民廠商為合格標,或原住民廠商之標價經洽減價仍起底價等無法決標予原住民廠商之情形,則作成紀錄後,第2階段改就全部投標廠商辦理審標,擇符合需需要者比價或議價。 4.本採購業經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准,本次公告未能取得3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或企劃書時,將改限制性招標方式辦理。 5.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本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减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内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到場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屏東縣春日鄉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屏東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900屏東縣屏東市自由路527號、電話:08-7337366、傳真:08-7323654、屏東縣政府政風處廉政檢舉專線:08-7335620) 屏東縣調查站-(地址:900屏東縣屏東市合作街51號;屏東郵政60000號信箱 、電話:08-7368888 )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4/11/10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6.53.81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黃凱文
聯絡電話
(08)8782145#313
機關代碼
3.76.53.81
單位名稱
屏東縣春日鄉公所
機關地址
942屏東縣春日鄉春日村春日路322號
聯絡人
黃凱文
聯絡電話
(08)8782145#313
傳真號碼
(08)8781550
電子郵件信箱
hawlu089@gmail.com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依據法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4/11/03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8元
總計
178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屏東縣春日鄉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942屏東縣春日鄉春日村春日路322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以光碟片發售,全部招標文件(含圖說)1份新台幣150元整,郵購者需另附加回郵郵資(票)新台幣37元。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4/11/10 17:00
開標時間
114/11/11 09:30
開標地點
屏東縣春日鄉公所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35,900元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42屏東縣春日鄉春日村春日路322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屏東縣春日鄉(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50工作天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為原住民廠商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政府合格之土木包工業或丙級以上營造業。 投標廠商應依投標須知及其補充說明規定檢附文件,未檢附或檢附不齊全或所附具之文件經審查不符至招標文件規定為無效標。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激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綜合營造業登記證。 2.納稅證明文件 (1)為營業税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税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 (2)新設立且未届第一期營業税繳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税主管稽徵機關技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等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業税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檔徵機機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3.本採購案第1次公告開放原住民及非原住民廠商投標,開標後依2階段辦理,第1階段先就原住民廠商所投之標進行審標、決標,如無原住民廠商投標、無原住民廠商為合格標,或原住民廠商之標價經洽減價仍起底價等無法決標予原住民廠商之情形,則作成紀錄後,第2階段改就全部投標廠商辦理審標,擇符合需需要者比價或議價。 4.本採購業經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准,本次公告未能取得3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或企劃書時,將改限制性招標方式辦理。 5.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本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减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内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到場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屏東縣春日鄉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屏東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900屏東縣屏東市自由路527號、電話:08-7337366、傳真:08-7323654、屏東縣政府政風處廉政檢舉專線:08-7335620) 屏東縣調查站-(地址:900屏東縣屏東市合作街51號;屏東郵政60000號信箱 、電話:08-7368888 )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4/11/10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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