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nita0291@yahoo.com.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922屏東縣來義鄉義林村來新路21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親自購領:文件費每件新台幣100元整,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日止,上午08:00至12:00,下午13:30至17:30之辦公時間內,向指定購領地點不具名購領。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22屏東縣來義鄉義林村來新路21號
履約期限
自決標日起至工程標竣工驗收合格結算完竣後並經甲方核可無待解決事項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投標廠商資格應符合「機關委託技術服務廠商評選及計費辦法」第三條規定之工程技術顧問公司、技師事務所、技術顧問機構及其他依法令規定得提供技術性服務之自然人或法人,營(執)業範圍應包含提供土木、大地、結構、水保等科別之規劃、設計或監造等服務,且無「政府採購法」第103條所載之不良紀錄者。
2.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廠商信用之證明。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1. 有關本案投標及履約規定,請投標廠商應詳閱「屏東縣政府暨所屬機關投標須知及附件」、「屏東縣來義鄉公所委託技術服務廠商評選須知」及「契約草稿」無異議後投標,未檢附或檢附不齊全或所附具之文件經審查不符招標文件規定者為無效標。
2. 本案性質係為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委託技術服務,經公開客觀評選為優勝者之情形,故本案於招標公告或招標文件敘明前揭規定,於採購評選委員會會議,評定為序位第一之優勝廠商,取得優先議價權。
3. 資格標開標時間:如招標公告之開標時間。
4. 規格標開標時間(舉行簡報):原則訂於112年9月15日(五)上午10時整,於本所小型會議室辦理採購評選委員會會議,經評選為序位第一之優勝廠商,於評選委員會議後,由本所通知進行議價或決標程序。
5. 本委託技術服務費用計費方式為建造費百分比法計費,標單之標價應依「機關委託技術服務廠商評審及計費辦法」之工程建造費百分比法填寫,否則視為不合格標,另標價總額超過預算者,亦視為不合格標。
6. 得標廠商須繳交履約保證金,為得標金額之5%,繳納期限為決標日起10個工作天內。
7. 本案履約期限自決標日起至工程標竣工驗收合格結算完竣後並經甲方核可無待解決事項。
8. 本採購案屬上級補助款需俟經費核撥後支付。若本工程未能如期發包後,於以後年度再受補助並再辦理發包事宜,廠商應無條件協助本所完成工程發包。本工程因故不能發包施工時,監造服務費不予計價。投標廠商需審慎考量前述價金之支付時期及金額,且除前述費用外,服務期間所需一切費用,均包含於本技術服務案應支付之價金內,本所不再另行支付。
9. 本採購案屬上級機關委託辦理,需俟經費核撥後再支付。若本工程未能如期發包後,於以後年度再受補助並再辦理發包事宜,廠商應無條件協助本所完成工程發包。本工程因故不能發包施工時,監造服務費不予計價。投標廠商需審慎考量前述價金之支付時期及金額,且除前述費用外,服務期間所需一切費用,均包含於本技術服務案應支付之價金內,本所不再另行支付。
10. 本案施工區域詳如委託技術服務廠商評選須知,投標廠商應於投標前參照本採購案預定施工位置先行前往勘查,以瞭解爾後工作執行之風險。
11. 屆時如遇颱風來襲〈或其他天然災害〉並經宣佈停止上班時,延宕截標、開標之時程,將順延至下個正常上班日。
12. 本所檢舉受理單位:政風室(電話:08-7850251轉117、傳真:08-7850743)。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屏東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900屏東縣屏東市自由路527號、電話:08-7337366、傳真:08-7323654)
屏東縣調查站-(地址:900屏東縣屏東市合作街51號;屏東郵政60000號信箱 、電話:08-7368888 )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日止,上午08:00至12:00,下午13:30至17:30之辦公時間內,向指定購領地點不具名購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