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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22屏東縣來義鄉古樓村中正路94號
廠商資格摘要
1.經政府合法登記或許可設立於屏東縣或毗鄰縣市之土木包工業E102011或丙等以上綜合營造業E101011。
2.符合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規定且非屬採購法第38條、第103條及其他條款規定不得參加投標之廠商。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1.得標廠商應於決標日起7個工作天內簽約完畢,且繳納決標價之百分之十履約保證金,並應於通知日起10個工作天內開工。
2.投標廠商應於投標前參照本採購案預定施工位置先行前往勘查,以瞭解爾後工作執行之風險,如對本招標案件如有任何疑義者應於領標期間內,向本所財經課提出,否則不予受理,並依本所之解釋為準。
3.截止投標日期或開標日期若遇颱風來襲(或其它天然災害)並經政府或屏東縣政府宣布停止上班時,則截止日或開標日順延至恢復上班日始舉行。
4.投標廠商應依依據「屏東縣政府暨所屬機關投標須知及附件」及「工程採購投標須知補充說明」辦理,未檢附或檢附不齊全或所附具之文件經審查不符招標文件規定者為不合格標。
5.本案開標不另行通知.遇減價情形未到場者視同放棄減價權利。在底價以內最低標價相同者均未派代表到場時,由機關以抽籤方式處理。
6.本所檢舉受理單位:政風室(電話:08-7850251轉213、傳真:08-7851431、地址:屏東縣來義鄉古樓村中正路94號)。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屏東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900屏東縣屏東市自由路527號、電話:08-7337366、傳真:08-7323654、屏東縣政府政風處廉政檢舉專線:08-7335620)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屏東縣調查站(地址:900屏東縣屏東市合作街51號;屏東郵政60000號信箱 、電話:08-7368888 )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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