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5FR3431-002 已決標公告

咖瑪澳農路改善工程

屏東縣來義鄉公所 決標日:105/12/08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大武營造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3,760,000
原始預算
$ 3,869,600
底價金額
$ 3,820,000
決標折數
98.43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屏東縣來義鄉公所
機關代碼 3.76.53.80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39 - 其他土木工程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本所財經課
聯絡電話 (08)7850251#129
機關代碼 3.76.53.80
單位名稱 屏東縣來義鄉公所
機關地址 922屏東縣來義鄉古樓村中正路94號
聯絡人 本所財經課
聯絡電話 (08)7850251#129
傳真號碼 (08)7850743
電子郵件信箱 saviiiii@gmail.com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3,869,6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45.5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
補助金額 3,869,600元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5/12/0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屏東縣來義鄉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922屏東縣來義鄉古樓村中正路94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新台幣100元整(本所財經課)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5/12/21 10:00
開標時間 105/12/21 10:10
開標地點 本所二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台幣190,000元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22屏東縣來義鄉古樓村中正路94號(行政課)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屏東縣來義鄉(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75日曆天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1.經政府合法登記或許可設立於屏東縣或毗鄰縣市之土木包工業E102011或丙等以上綜合營造業E101011。 2.符合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規定且非屬採購法第38條、第103條及其他條款規定不得參加投標之廠商。 3.投標廠商應依投標須知及其補充說明規定檢附投標文件,未檢附或檢附不齊全或所附具之文件經審查不符招標文件規定者為無效標。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1.本案採總價決標,開標方式為1次投標不分段開標。 2.投標廠商應於投標前參照本採購案預定施工位置先行前往勘查,以瞭解並承擔爾後工作執行之風險,另投標廠商如對本招標案件如有任何疑義者應於領標期間內,向本所財經課提出,否則不予受理,並依本所之解釋為準。 3.投標廠商應依據「屏東縣政府暨所屬機關投標須知及附件」、「工程採購投標須知補充說明」及「工程契約」辦理,請投標廠商務必詳閱無異議後投標,未檢附或檢附不齊全或所附具之文件經審查不符招標文件規定者為不合格標。 4.採標價在底價內之最低標價決標為原則。如參加投標廠商標價均超底價或在底價以內最低標價有二家以上相同且均為決標對象,需辦理減價、比減價時,未派代表到場者以棄權論,及在底價以內最低標價相同者均未派代表到場時,由機關以抽籤方式處理。 5.標價超過預算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6.投標廠商應依依據「屏東縣政府暨所屬機關投標須知及附件」及「工程採購投標須知補充說明」辦理,未檢附或檢附不齊全或所附具之文件經審查不符招標文件規定者為不合格標。 7.本案為年度前辦理招標及保留開標結果方式,須俟目標年度預算奉核後再行決標辦理訂約,有關各廠商押標金權益及風險,由參與投標廠商自行評估;屆時若預算未奉核定,則依政府採購法第四十八條第一項第七款規定不予決標。 8.得標廠商應於決標日起7個日曆天內簽約完畢,且繳納決標價之百分之十履約保證金,並應於簽約日起7個日曆天內開工,履約期限自開工之日起75個日曆天內竣工,簽約、開工日期若逢假日,則順延至下一個工作天。 9.本案依據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訂定之工程施工查核小組作業辦法及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工程督導小組設置暨作業要點辦理施工品質缺失懲罰性違約金機制。 10.有關契約價金之給付方式、給付條件、履約期限、驗收方式、延遲罰款、保險等請詳閱契約書(稿)。 11.本工程為上級補助款需俟經費核撥後支付。 12.截止投標日期或開標日期若遇颱風來襲(或其它天然災害)並經政府或屏東縣政府宣布停止上班時,則截止日或開標日順延至恢復上班日始舉行。 13.本所檢舉受理單位:政風室(電話:08-7850251轉117、傳真:08-7851431、地址:屏東縣來義鄉古樓村中正路94號)。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屏東縣來義鄉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屏東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900屏東縣屏東市自由路527號、電話:08-7330825、傳真:08-7323654、屏東縣政府政風處廉政檢舉專線:08-7335620) 屏東縣調查站(地址:900屏東縣屏東市合作街51號;屏東郵政60000號信箱 、電話:08-7368888 )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5/12/21 10: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6.53.80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本所財經課
聯絡電話
(08)7850251#129
機關代碼
3.76.53.80
單位名稱
屏東縣來義鄉公所
機關地址
922屏東縣來義鄉古樓村中正路94號
聯絡人
本所財經課
聯絡電話
(08)7850251#129
傳真號碼
(08)7850743
電子郵件信箱
saviiiii@gmail.com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3,869,6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45.5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
補助金額
3,869,600元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5/12/0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屏東縣來義鄉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922屏東縣來義鄉古樓村中正路94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新台幣100元整(本所財經課)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5/12/21 10:00
開標時間
105/12/21 10:10
開標地點
本所二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台幣190,000元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22屏東縣來義鄉古樓村中正路94號(行政課)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屏東縣來義鄉(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75日曆天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1.經政府合法登記或許可設立於屏東縣或毗鄰縣市之土木包工業E102011或丙等以上綜合營造業E101011。 2.符合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規定且非屬採購法第38條、第103條及其他條款規定不得參加投標之廠商。 3.投標廠商應依投標須知及其補充說明規定檢附投標文件,未檢附或檢附不齊全或所附具之文件經審查不符招標文件規定者為無效標。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1.本案採總價決標,開標方式為1次投標不分段開標。 2.投標廠商應於投標前參照本採購案預定施工位置先行前往勘查,以瞭解並承擔爾後工作執行之風險,另投標廠商如對本招標案件如有任何疑義者應於領標期間內,向本所財經課提出,否則不予受理,並依本所之解釋為準。 3.投標廠商應依據「屏東縣政府暨所屬機關投標須知及附件」、「工程採購投標須知補充說明」及「工程契約」辦理,請投標廠商務必詳閱無異議後投標,未檢附或檢附不齊全或所附具之文件經審查不符招標文件規定者為不合格標。 4.採標價在底價內之最低標價決標為原則。如參加投標廠商標價均超底價或在底價以內最低標價有二家以上相同且均為決標對象,需辦理減價、比減價時,未派代表到場者以棄權論,及在底價以內最低標價相同者均未派代表到場時,由機關以抽籤方式處理。 5.標價超過預算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6.投標廠商應依依據「屏東縣政府暨所屬機關投標須知及附件」及「工程採購投標須知補充說明」辦理,未檢附或檢附不齊全或所附具之文件經審查不符招標文件規定者為不合格標。 7.本案為年度前辦理招標及保留開標結果方式,須俟目標年度預算奉核後再行決標辦理訂約,有關各廠商押標金權益及風險,由參與投標廠商自行評估;屆時若預算未奉核定,則依政府採購法第四十八條第一項第七款規定不予決標。 8.得標廠商應於決標日起7個日曆天內簽約完畢,且繳納決標價之百分之十履約保證金,並應於簽約日起7個日曆天內開工,履約期限自開工之日起75個日曆天內竣工,簽約、開工日期若逢假日,則順延至下一個工作天。 9.本案依據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訂定之工程施工查核小組作業辦法及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工程督導小組設置暨作業要點辦理施工品質缺失懲罰性違約金機制。 10.有關契約價金之給付方式、給付條件、履約期限、驗收方式、延遲罰款、保險等請詳閱契約書(稿)。 11.本工程為上級補助款需俟經費核撥後支付。 12.截止投標日期或開標日期若遇颱風來襲(或其它天然災害)並經政府或屏東縣政府宣布停止上班時,則截止日或開標日順延至恢復上班日始舉行。 13.本所檢舉受理單位:政風室(電話:08-7850251轉117、傳真:08-7851431、地址:屏東縣來義鄉古樓村中正路94號)。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屏東縣來義鄉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屏東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900屏東縣屏東市自由路527號、電話:08-7330825、傳真:08-7323654、屏東縣政府政風處廉政檢舉專線:08-7335620) 屏東縣調查站(地址:900屏東縣屏東市合作街51號;屏東郵政60000號信箱 、電話:08-7368888 )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5/12/21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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