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3SA0801 已決標公告

113年度吾拉魯滋部落污水處理廠操作維護計畫

屏東縣泰武鄉公所 決標日:113/07/31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雅翔水電工程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589,000
原始預算
$ 600,000
底價金額
$ 589,000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屏東縣泰武鄉公所
機關代碼 3.76.53.79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4 - 污水及垃圾處理、公共衛生及其他環保服務
決標方式 參考最有利標精神
聯絡人 陳玉眞
聯絡電話 (08)7832435#114
機關代碼 3.76.53.79
單位名稱 屏東縣泰武鄉公所
機關地址 921屏東縣泰武鄉屏東縣泰武鄉佳平村169號
聯絡人 陳玉眞
聯絡電話 (08)7832435#114
傳真號碼 (08)7834097
電子郵件信箱 p105@mail.taiyu.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600,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76.53 屏東縣政府
補助金額 350,000元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3/07/3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300元
系統使用費 30元
文件代收費 15元
總計 34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屏東縣泰武鄉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921屏東縣泰武鄉屏東縣泰武鄉佳平村169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現金新台幣300元整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3/08/06 09:00
開標時間 113/08/06 10:00
開標地點 本所二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21屏東縣泰武鄉屏東縣泰武鄉佳平村169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屏東縣泰武鄉(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詳如契約第三條規定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為原住民廠商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 廠商之投標文件,應以書面密封,於投標截止期限前,以郵遞或專人送達本所收發櫃檯。 2. 投標廠商應於投標前參照本採購案預定施工位置先行前往勘查,以瞭解並承擔爾後工作執行之風險,另投標廠商如對本招標案件如有任何疑義者應於領標期間內,向本所財建課提出,否則不予受理,並依本所之解釋為準。 3. 廠商之投標文件,應以書面密封,於投標截止期限前,以郵遞或專人送達本所收發櫃檯。 4. 資格標開標時間:如招標公告之開標時間。服務建議書簡報時間:原則訂於112年8月6日上午11時整,於本所小型會議室辦理採購評審小組會議,經評審為序位第一之優勝廠商,於會議後,由本所通知進行議價或決標程序。 5. 本案施作內容詳如投標須知,投標廠商應於投標前參照本採購案預定施工位置先行前往勘查,以瞭解爾後工作執行之風險。 6. 屆時如遇颱風來襲〈或其他天然災害〉並經宣佈停止上班時,延宕截標、開標之時程,將順延至下個正常上班日。 7. 得標廠商應於決標日起5個工作天內簽約完畢,並應於簽約日起5個工作天內開工,如簽約、開工日期若逢假日,則順延至下一個工作天。 8. 截止投標日期或開標日期若遇颱風來襲(或其它天然災害)並經政府或屏東縣政府宣布停止上班時,則截止日或開標日順延至恢復上班日始舉行。 9. 如招標文件與本招標公告有異處,以本招標公告為準。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屏東縣泰武鄉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地方政府-屏東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900屏東縣屏東市自由路527號、電話:08-7337366、傳真:08-7323654) 屏東縣調查站-(地址:900屏東縣屏東市合作街51號;屏東郵政60000號信箱 、電話:08-7368888 )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3/08/06 09: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6.53.79
聯絡人
陳玉眞
聯絡電話
(08)7832435#114
機關代碼
3.76.53.79
單位名稱
屏東縣泰武鄉公所
機關地址
921屏東縣泰武鄉屏東縣泰武鄉佳平村169號
聯絡人
陳玉眞
聯絡電話
(08)7832435#114
傳真號碼
(08)7834097
電子郵件信箱
p105@mail.taiyu.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依據法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600,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76.53 屏東縣政府
補助金額
350,000元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3/07/3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300元
系統使用費
30元
文件代收費
15元
總計
34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屏東縣泰武鄉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921屏東縣泰武鄉屏東縣泰武鄉佳平村169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現金新台幣300元整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3/08/06 09:00
開標時間
113/08/06 10:00
開標地點
本所二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21屏東縣泰武鄉屏東縣泰武鄉佳平村169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屏東縣泰武鄉(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詳如契約第三條規定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為原住民廠商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 廠商之投標文件,應以書面密封,於投標截止期限前,以郵遞或專人送達本所收發櫃檯。 2. 投標廠商應於投標前參照本採購案預定施工位置先行前往勘查,以瞭解並承擔爾後工作執行之風險,另投標廠商如對本招標案件如有任何疑義者應於領標期間內,向本所財建課提出,否則不予受理,並依本所之解釋為準。 3. 廠商之投標文件,應以書面密封,於投標截止期限前,以郵遞或專人送達本所收發櫃檯。 4. 資格標開標時間:如招標公告之開標時間。服務建議書簡報時間:原則訂於112年8月6日上午11時整,於本所小型會議室辦理採購評審小組會議,經評審為序位第一之優勝廠商,於會議後,由本所通知進行議價或決標程序。 5. 本案施作內容詳如投標須知,投標廠商應於投標前參照本採購案預定施工位置先行前往勘查,以瞭解爾後工作執行之風險。 6. 屆時如遇颱風來襲〈或其他天然災害〉並經宣佈停止上班時,延宕截標、開標之時程,將順延至下個正常上班日。 7. 得標廠商應於決標日起5個工作天內簽約完畢,並應於簽約日起5個工作天內開工,如簽約、開工日期若逢假日,則順延至下一個工作天。 8. 截止投標日期或開標日期若遇颱風來襲(或其它天然災害)並經政府或屏東縣政府宣布停止上班時,則截止日或開標日順延至恢復上班日始舉行。 9. 如招標文件與本招標公告有異處,以本招標公告為準。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屏東縣泰武鄉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地方政府-屏東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900屏東縣屏東市自由路527號、電話:08-7337366、傳真:08-7323654) 屏東縣調查站-(地址:900屏東縣屏東市合作街51號;屏東郵政60000號信箱 、電話:08-7368888 )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3/08/06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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