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30005960 已決標公告

(113)瑪家鄉佳義村第二公墓舊墓更新興建納骨灰(骸)設施-公墓主體與周邊工程設計暨履約監造技術服務案

屏東縣瑪家鄉公所 決標日:113/12/19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力匠工程顧問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2,150,000
原始預算
$ 2,200,000
底價金額
$ 2,150,000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屏東縣瑪家鄉公所
機關代碼 3.76.53.78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672 - 工程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民政課
聯絡電話 (08)7992009#84
機關代碼 3.76.53.78
單位名稱 屏東縣瑪家鄉公所
機關地址 903屏東縣瑪家鄉北葉村風景巷85號
聯絡人 民政課
聯絡電話 (08)7992009#84
傳真號碼 (08)7991031
電子郵件信箱 rumaliz01010612@gmail.com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3/12/19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3/12/30 17:00
開標時間 113/12/31 08:30
開標地點 903屏東縣瑪家鄉北葉村風景巷85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履約期限長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03屏東縣瑪家鄉北葉村風景巷85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屏東縣瑪家鄉(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詳附件履約期限及違約金補充規定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為原住民廠商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營業項目登記或內容符合本採購標的並經合法設立登記之廠商: (一) 基本資格: 營業項目登記或內容符合本採購標的並經合法設立登記之廠商,具備及承攬本採購之合格文件,且無「政府採購法」第103條所載之不良紀錄者。 (二) 投標廠商應檢附如下証明文件:投標廠商須符合下類廠商之一,並檢附以下證明文件影本: 1.建築師事務所 (1)負責人建築師證書(影本)。 (2)開業證書(影本)。 (3)建築師公會會員證明(影本)。 2.技師事務所 (1)技師執業執照(影本)。【科別:土木工程科、大地工程科或水土保持工程科】 (2)開業證書(影本)。 (3)技師公會會員證明(影本)。 3.工程技術顧問有限公司 (1)公司登記或設立證明文件(影本)。【可列印公開於該主管機關網站之登記資料】 (2)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核發之登記證。【科別:土木工程科、大地工程科或水土保持工程科】 (3)技師執業執照影本。【科別:土木工程科、大地工程科或水土保持工程科】 (4)工程技術顧問商業同業公會會員證。(影本) (三) 納稅證明文件: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或復業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或復業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其屬自然人執業者為上一年度或前年度綜合所得稅納稅證明或申報證明文件,法人應檢附結算申報書或免稅證明。營業税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學校免附)。 (四) 投標廠商切結書。 (五) 投標廠商聲明書。 (六) 標單及標價清單。 (七) 廠商信用證明文件(查詢日期應為截止投標日期前六個月以內) 。 (八) 服務建議書。 投標廠商應將投標文件檢附齊全裝入標封內密封,連同服務建議書一併包裝,封面上應載明廠商名稱、地址及招標機關與標案名稱,依招標公告規定期限內寄(送)達指定地點;若投標文件檢附不齊全或未依招標文件規定投標則視為無效標。 「投標廠商證件審查表」請一併寄回,另「投標廠商授權書」、「退還押標金申請單」視個案規定及需要辦理。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屏東縣調查站-(地址:900屏東縣屏東市合作街51號;屏東郵政60000號信箱 、電話:08-7368888 )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地方政府-屏東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900屏東縣屏東市自由路527號、電話:08-7337366、傳真:08-7323654、屏東縣政府政風處廉政檢舉專線:08-7335620)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6.53.78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民政課
聯絡電話
(08)7992009#84
機關代碼
3.76.53.78
單位名稱
屏東縣瑪家鄉公所
機關地址
903屏東縣瑪家鄉北葉村風景巷85號
聯絡人
民政課
聯絡電話
(08)7992009#84
傳真號碼
(08)7991031
電子郵件信箱
rumaliz01010612@gmail.com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3/12/19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3/12/30 17:00
開標時間
113/12/31 08:30
開標地點
903屏東縣瑪家鄉北葉村風景巷85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履約期限長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03屏東縣瑪家鄉北葉村風景巷85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屏東縣瑪家鄉(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詳附件履約期限及違約金補充規定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為原住民廠商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營業項目登記或內容符合本採購標的並經合法設立登記之廠商: (一) 基本資格: 營業項目登記或內容符合本採購標的並經合法設立登記之廠商,具備及承攬本採購之合格文件,且無「政府採購法」第103條所載之不良紀錄者。 (二) 投標廠商應檢附如下証明文件:投標廠商須符合下類廠商之一,並檢附以下證明文件影本: 1.建築師事務所 (1)負責人建築師證書(影本)。 (2)開業證書(影本)。 (3)建築師公會會員證明(影本)。 2.技師事務所 (1)技師執業執照(影本)。【科別:土木工程科、大地工程科或水土保持工程科】 (2)開業證書(影本)。 (3)技師公會會員證明(影本)。 3.工程技術顧問有限公司 (1)公司登記或設立證明文件(影本)。【可列印公開於該主管機關網站之登記資料】 (2)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核發之登記證。【科別:土木工程科、大地工程科或水土保持工程科】 (3)技師執業執照影本。【科別:土木工程科、大地工程科或水土保持工程科】 (4)工程技術顧問商業同業公會會員證。(影本) (三) 納稅證明文件: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或復業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或復業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其屬自然人執業者為上一年度或前年度綜合所得稅納稅證明或申報證明文件,法人應檢附結算申報書或免稅證明。營業税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學校免附)。 (四) 投標廠商切結書。 (五) 投標廠商聲明書。 (六) 標單及標價清單。 (七) 廠商信用證明文件(查詢日期應為截止投標日期前六個月以內) 。 (八) 服務建議書。 投標廠商應將投標文件檢附齊全裝入標封內密封,連同服務建議書一併包裝,封面上應載明廠商名稱、地址及招標機關與標案名稱,依招標公告規定期限內寄(送)達指定地點;若投標文件檢附不齊全或未依招標文件規定投標則視為無效標。 「投標廠商證件審查表」請一併寄回,另「投標廠商授權書」、「退還押標金申請單」視個案規定及需要辦理。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屏東縣調查站-(地址:900屏東縣屏東市合作街51號;屏東郵政60000號信箱 、電話:08-7368888 )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地方政府-屏東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900屏東縣屏東市自由路527號、電話:08-7337366、傳真:08-7323654、屏東縣政府政風處廉政檢舉專線:08-7335620)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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