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03屏東縣瑪家鄉北葉村風景巷85號
履約期限
本所簽約日起10日內開工,並於開工之日起30工作天內竣工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基本資格:土木包工業或丙級以上綜合營造業者。特定資格:無。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電子領標。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無現場領標。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以掛號或快捷郵遞寄達瑪家鄉公所總收發文處投標專用信箱(請自行估算預留郵遞時間)或上班時間內親自送達屏東縣瑪家鄉總收發文處(屏東縣瑪家鄉北葉村85號)。
【押標金額度】:無。
【開標地點】:本所開標室。
【其 他】
1.若截止收件日及開標日適逢天災停止上班,則順延至下一上班日同一時間截止收件及開標(本所不另行通知)。
2.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中央採購稽核小組:電話:(02)87897548,傳(02)87897554,地址:台北市信義區松仁路三號九樓。 屏東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電話:(08)7320415
轉7309,傳真:(08)7330743,地址:屏東市自由路527號。屏東縣瑪家鄉公所政風室:電話:(08)7992009,傳真:(08)7991031
3.標單、標價清單、詳細價目表、工程估價單等應填寫清楚,且若有塗改處應加蓋印章否則無效。
4.投標廠商應依照招標公告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不另行通知),以備依政府採購法第五十一條、第五十三條、第五十四條或第五十七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到場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其出席開標人員未依照委託代理授權書所規定注意事項辦理者,亦同。
5.前項投標廠商放棄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其不影響該廠商為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之廠商者,仍得為決標對象。
6.本案依政府採購法第四十九條之規定,將公開徵求廠商提供書面報價或企劃書之公告,公開於主管機關之資訊網路或刊登於政府採購公報,以取得三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或企劃書,擇符合需要者辦理比價或議價。」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屏東縣調查站-(地址:900屏東縣屏東市合作街51號;屏東郵政60000號信箱 、電話:08-7368888 )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地方政府-屏東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900屏東縣屏東市自由路527號、電話:08-7337366、傳真:08-732365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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