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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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03屏東縣瑪家鄉北葉村風景巷85號
廠商資格摘要
基本資格:土木包工業或丙級以上綜合營造業者。特定資格:無。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1.親自購領: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日前或收件日止,上午八時至十二時,下午一時三十分至十七時之辦公時間內(例假日除外),至本所行政室總務,繳納文件費後領取。
2.通訊購取: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日前,依照「屏東縣各機關採購招標文件、圖說郵購處理要點」辦理申購。地點:屏東縣瑪家鄉北葉村85號本所行政室(請自行估算預留郵遞時間)。
3.電子領標:請在截標日前至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下載相關文件。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必購招標文件新台幣200元〈含圖說〉,郵購者須另加附回郵郵資(票)新台幣50元。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以掛號或快捷郵遞寄達瑪家鄉公所收發文處投標專用信箱或上班時間內親自送達屏東縣瑪家鄉公所收發文處(屏東縣瑪家鄉北葉村85號)。
【決標方式】:1. 依據政府採購法第五十二條一項一款及第五十三條規定決標。
【押標金額度】:新台幣5萬元整。
﹝檢舉及申訴 ﹞:1.受理廠商申訴之機關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台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及屏東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電話08-7320415轉6611、傳真08-7323654〈地址屏東市自由路527號〉2.受理廠商檢舉之機關:法務部調查局檢舉電話02-22918888,檢舉信箱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屏東縣調查站檢舉信箱屏東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8-7368888 。本所行政室〈兼政風〉:電話:(08)7992009,傳真08-7991031。
【其 他】:
1.若截止收件日及開標日適逢天災停止上班,則順延至下一上班日同一時間截止收件及開標(本所不另行通知)。
2.押標金以金融機構支票、本票保付支票、或郵政匯票繳納者,應為即期並以瑪家鄉公所為受款人。
3.標單、標價清單、詳細價目表、工程估價單等應填寫清楚,且若有塗改處應加蓋印章否則無效。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屏東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900屏東縣屏東市自由路527號、電話:08-7330825、傳真:08-7323654、屏東縣政府政風處廉政檢舉專線:08-7335620)
屏東縣調查站(地址:900屏東縣屏東市合作街51號;屏東郵政60000號信箱 、電話:08-7368888 )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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