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pan578877@yahoo.com.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947屏東縣滿州鄉滿州村中山路43號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47屏東縣滿州鄉滿州村中山路43號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資格摘要
一. 基本資格:依法設立且營業項目具有之相關行業資格之廠商。
二. 向公司或商業登記主管機關申請發給之「公司登記證明文件」、「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列印公開於該主管機關網站之登記資料投標(廠商營業項目需與本案標的相關)。
三. 最近一期納稅證明及完稅收據影本,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
公開取得文件領取方式及處所
1、親購:於上班時間向財政課繳費,憑收據向本所總務室領件。
2、郵購:逕寄本所總務室。(請自行估算預留郵遞時間)。
3.、電子領標:採用HiNet 預付式儲值卡或易上網e金卡繳費,完成繳費後,請自行於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網址:http;//www.geps.gov.tw)下載招標文件。
投標廠商請詳閱投標須知及補充說明,文件不齊或逾時投標請自行負責。
公開取得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新台幣貳佰元整之現金或匯票(抬頭:滿州鄉公所) 。
履約保證金額度
新台幣20,000元整。
(一)政府登記合格營利事業項目與本案採購內容相關之廠商均可參加。
(二)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有關單位核發之申設許可證。
(三)最近一期完稅證明影本(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屏東縣調查站(地址:900屏東縣屏東市合作街51號;屏東郵政60000號信箱 、電話:08-7368888 )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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