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csjccsjc@gmail.com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947屏東縣滿州鄉滿州村中山路43號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47屏東縣滿州鄉滿州村中山路43號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公開取得文件領取方式及處所
1、親購:於上班時間向財政課繳費,憑收據向本所總務室領件。
2、郵購:備妥匯票型式文件費及貼足100元郵資大型回郵信封並書明標日名稱逕寄本所總務室。(請自行估算預留郵遞時間)
3、電子領標:採用HiNet預付式儲值卡或易上網e金卡繳費,完成繳費後,請自行於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網址:http://www.geps.gov.tw/)下載招標文件。
公開取得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新台幣貳佰元 整之現金或匯票(抬頭:滿州鄉公所)
其他
01、本工程保固期限結構物設為參年、非結構物設為壹年。
02、標單置入標單封內。
03、標單封及相關文件置入外標封內。
04、投標廠商請詳閱投標須知及補充說明,文件不齊或逾時投標請自行負 責。
05、工程內容查詢請洽工程業務單位,餘詳工程投標須知及施工說明書。
06、檢舉專線:(08)7335620 傳真專線:(08)7323654 檢舉信箱:20-6號信箱。屏東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屏東市自由路527號、電話:(08)7323657、7320415轉620、傳真:(08)7326893、法務部調查局、檢舉電話:(02)2918888 檢舉信箱: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屏東縣調查站、檢舉電話:(08)7368888 檢舉信箱:屏東郵政60000號信箱、屏東縣滿州鄉公所廉政單位電話:(08)8801105轉701。法務部廉政署:檢舉電話:0800-286-586、檢舉信箱: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傳真檢舉專線:(02)2562-1156、電子郵件檢舉信箱:gechief-p@mail.moj.gov.tw、24小時檢舉中心地址:台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5樓。
07、未達公告金額工程採購招標辦法應依原住民族工作權保障法第11條規定辦理;如為原住民廠商應依原住民族工作權保障法施行細則第2條及第8條規定為「原住民個人、機構、法人或團體」,需增附原住民廠商所在地直轄市、縣 (市) 主管機關核發之「原住民機構、法人或團體證明書」等相關資格證明文件;原住民廠商如係獨資,請提供負責人註記原住民身份之戶籍謄本證明文件。(若原住民廠商未付原住民廠商証明文件者,視同放棄優先權)。
08、依92年4月修正發布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2條第1項第3款辦理公開取得書面報價或企劃書方式者,得採下列方式為之:第1次公告即開放原住民及非原住民廠商投標,並於招標公告或招標文件敘明將優先決標予原住民廠商,如無原住民廠商投標、無原住民廠商合格標,或原住民廠商之標價經洽減價仍超底價等無法優先決標予原住民廠商之情形,則作成紀綠後改就全部投標廠商辦理擇符合需要者比價或議價。
09、因天然災害停止上班,截標及開標順延至次一上班日原訂時間。
10、本工程結算驗收後,經費俟上級補助款核撥本所後再行支付。
11、本所得將不良廠商列為拒絕往來戶,並提報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屏東縣調查站(地址:900屏東縣屏東市合作街51號;屏東郵政60000號信箱 、電話:08-7368888 )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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