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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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補助機關
3.13.20.17 經濟部水利署第七河川局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929屏東縣琉球鄉中福村行政路12號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29屏東縣琉球鄉中福村行政路12號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合法營業登記之工程行或工程行股份有限公司、土木包工業。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地點及費用:
1.親自領購: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日或收件日止,上午8時至12時,下午1時00分
至5時00分之辦公時間內﹝例假日除外﹞,至本所行政課總務人員繳納
文件費後領取。
2.通訊領購: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日或收件日止,依照「屏東縣各機關採購招標文件、
圖說郵購處理要點」辦理申請。(請檢附文件費用、限時掛號回郵郵資及書明收件人姓名、地址一信封)。通訊領購郵寄至本所。
3.地 點:屏東縣琉球鄉中福村行政路12號﹝請自行估算預留郵遞時間﹞。
4.工 本 費:招標文件費新台幣300元,購圖費新台幣100元,郵購者需另加附回郵郵
資﹝票﹞新台幣120元。
(二)收受投標文件地點:以掛號或快遞郵遞寄達屏東縣琉球鄉公所收發室﹝屏東縣琉球
鄉中福村行政路12號﹞。
(三)押標金額度:新台幣10,000元整(以現金繳納者至琉球鄉農會03095236琉球鄉公
所專戶)。
(四) 決標方式:依採購法第五十二條第一項第一款及第五十三條規定決標。
(五)投標截止日及開標日期若遇颱風來襲(或其他天然災害)並經縣府宣布停止上班時
(或交通船停航時),則延至下一個上班日(或交通船復航日)舉行。
(六)本工程之剩餘土方需運至甲方指定合格之土資場。
(七) 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至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本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若未派員到場需辦理上述程序時請依本所通知期限內至本所辦理,若廠商仍舊未到場時,將視同放棄。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屏東縣調查站-(地址:900屏東縣屏東市合作街51號;屏東郵政60000號信箱 、電話:08-7368888 )
地方政府-屏東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900屏東縣屏東市自由路527號、電話:08-7337366、傳真:08-7323654、屏東縣政府政風處廉政檢舉專線:08-7335620)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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