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4000027 已決標公告

【113年琉球鄉本福、漁福、杉福及天福村道路改善工程計畫】委託設計監造服務

屏東縣琉球鄉公所 決標日:114/09/17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長鑫結構技師事務所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871,000
原始預算
$ 925,000
底價金額
$ 871,000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屏東縣琉球鄉公所
機關代碼 3.76.53.72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672 - 工程服務
決標方式 參考最有利標精神
聯絡人 鄭德崇
聯絡電話 (08)8612501#147
機關代碼 3.76.53.72
單位名稱 屏東縣琉球鄉公所
機關地址 929屏東縣琉球鄉中福村行政路12號
聯絡人 鄭德崇
聯絡電話 (08)8612501#147
傳真號碼 (08)8612670
電子郵件信箱 cso0966189029@gmail.com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A.1.2 內政部國土管理署
補助金額 814,000元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公告日 114/09/17
原公告日 114/09/16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2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10元
總計 230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屏東縣琉球鄉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929屏東縣琉球鄉中福村行政路12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新台幣300元整,現金。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4/09/24 17:00
開標時間 114/09/25 10:00
開標地點 本所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29屏東縣琉球鄉中福村行政路12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屏東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契約簽訂日起至工程驗收合格完成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符合『機關委託技術服務廠商評選及計費辦法』第三條規定之技師事務所、技術顧問機構及其他法令得提供技術性服務之自然人或法人,且無政府採購法第一百零三條不得參加投標或作為決標對象廠商。(詳投標須知)
其他:確認無資格限制競爭情形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其他: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本採購案件於為上級機關補助,年度執行期間如未獲上級補助,本所將協商終止雙方契約,請廠商自行評估風險。 (二) 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至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本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若未派員到場需辦理上述程序時請依本所通知期限內至本所辦理,若廠商仍舊未到場時,將視同放棄。 ﹝三﹞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親自領購: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日或收件日止,上午8時至12時,下午1時30分至5時00分之辦公時間內﹝例假日除外﹞,至本所行政課總務人員繳納文件費後領取。 通訓領購: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日或收件日止,依照「屏東縣各機關採購招標文件、 圖說郵購處理要點」辦理申請。(請檢附文件費用、限時掛號回郵郵資及書明收件人姓名、地址一信封)。通訊領購郵寄至本所郵件之收件人請書名「琉球鄉公所收發室」。 地點:屏東縣琉球鄉中福村行政路12號﹝請自行估算預留郵遞時間﹞。 工 本 費:招標文件費新台幣300元,購圖費新台幣100元,郵購者需另加附回郵郵資﹝票﹞新台幣120元。 ﹝四﹞收受投標文件地點:以掛號或快遞郵遞寄達屏東縣琉球鄉公所或上班時間內親自送達屏東縣琉球鄉公所收發室﹝屏東縣琉球鄉中福村行政路12號﹞。 ﹝五﹞押標金額度:無。 ﹝六﹞決標方式:依採購法第五十二條第一項第三款及第五十三條規定決標。 ﹝七﹞受理疑義、異議:本所建設課,連絡電話:(08)8612501-33,傳真(08)8613300,地址: 同招標機關。受理申訴: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台北市信義區松仁路三號九樓;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電話:(02)87897530、87897523。受理檢舉:法務部調查局,電話(02)2918888,信箱號碼:新店郵政第60000號信箱;屏東縣調查站,電話(08)7368888,信箱號碼:屏東郵政60000信箱。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02)23146970傳真(02)23894940屏東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08-7320415-620傳真(08)7326893法務部廉政署受理檢舉電話:0800-286-586;檢舉信箱: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傳真檢舉專線:(02)2562-1156;電子郵件檢舉信箱:gechief-p@mail.moj.gov.tw;24小時檢舉中心地址: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5樓。 (八)投標截止日及開標日期若遇颱風來襲(或其他天然災害)並經縣府宣布停止上班時(或交通船停航時),則延至下一個上班日(或交通船復航日)舉行。 (九)【本案是否可能遲延付款】 是。 本案經費為上級機關補助經費,俟上級機關補助經費核撥後,始可撥款予廠商,如未獲上級補助,本案將終止契約,於請參與投標廠商自行評估財力,在上級機關補助款未核撥前或年度預算保留期間,本所不負延遲付款期間之利息及損失及補償。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屏東縣調查站-(地址:900屏東縣屏東市合作街51號;屏東郵政60000號信箱 、電話:08-7368888 ) 地方政府-屏東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900屏東縣屏東市自由路527號、電話:08-7337366、傳真:08-7323654、屏東縣政府政風處廉政檢舉專線:08-7335620)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6.53.72
聯絡人
鄭德崇
聯絡電話
(08)8612501#147
機關代碼
3.76.53.72
單位名稱
屏東縣琉球鄉公所
機關地址
929屏東縣琉球鄉中福村行政路12號
聯絡人
鄭德崇
聯絡電話
(08)8612501#147
傳真號碼
(08)8612670
電子郵件信箱
cso0966189029@gmail.com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依據法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A.1.2 內政部國土管理署
補助金額
814,000元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公告日
114/09/17
原公告日
114/09/16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2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10元
總計
230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屏東縣琉球鄉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929屏東縣琉球鄉中福村行政路12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新台幣300元整,現金。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4/09/24 17:00
開標時間
114/09/25 10:00
開標地點
本所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29屏東縣琉球鄉中福村行政路12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屏東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契約簽訂日起至工程驗收合格完成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符合『機關委託技術服務廠商評選及計費辦法』第三條規定之技師事務所、技術顧問機構及其他法令得提供技術性服務之自然人或法人,且無政府採購法第一百零三條不得參加投標或作為決標對象廠商。(詳投標須知)
其他:確認無資格限制競爭情形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其他: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本採購案件於為上級機關補助,年度執行期間如未獲上級補助,本所將協商終止雙方契約,請廠商自行評估風險。 (二) 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至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本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若未派員到場需辦理上述程序時請依本所通知期限內至本所辦理,若廠商仍舊未到場時,將視同放棄。 ﹝三﹞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親自領購: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日或收件日止,上午8時至12時,下午1時30分至5時00分之辦公時間內﹝例假日除外﹞,至本所行政課總務人員繳納文件費後領取。 通訓領購: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日或收件日止,依照「屏東縣各機關採購招標文件、 圖說郵購處理要點」辦理申請。(請檢附文件費用、限時掛號回郵郵資及書明收件人姓名、地址一信封)。通訊領購郵寄至本所郵件之收件人請書名「琉球鄉公所收發室」。 地點:屏東縣琉球鄉中福村行政路12號﹝請自行估算預留郵遞時間﹞。 工 本 費:招標文件費新台幣300元,購圖費新台幣100元,郵購者需另加附回郵郵資﹝票﹞新台幣120元。 ﹝四﹞收受投標文件地點:以掛號或快遞郵遞寄達屏東縣琉球鄉公所或上班時間內親自送達屏東縣琉球鄉公所收發室﹝屏東縣琉球鄉中福村行政路12號﹞。 ﹝五﹞押標金額度:無。 ﹝六﹞決標方式:依採購法第五十二條第一項第三款及第五十三條規定決標。 ﹝七﹞受理疑義、異議:本所建設課,連絡電話:(08)8612501-33,傳真(08)8613300,地址: 同招標機關。受理申訴: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台北市信義區松仁路三號九樓;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電話:(02)87897530、87897523。受理檢舉:法務部調查局,電話(02)2918888,信箱號碼:新店郵政第60000號信箱;屏東縣調查站,電話(08)7368888,信箱號碼:屏東郵政60000信箱。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02)23146970傳真(02)23894940屏東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08-7320415-620傳真(08)7326893法務部廉政署受理檢舉電話:0800-286-586;檢舉信箱: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傳真檢舉專線:(02)2562-1156;電子郵件檢舉信箱:gechief-p@mail.moj.gov.tw;24小時檢舉中心地址: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5樓。 (八)投標截止日及開標日期若遇颱風來襲(或其他天然災害)並經縣府宣布停止上班時(或交通船停航時),則延至下一個上班日(或交通船復航日)舉行。 (九)【本案是否可能遲延付款】 是。 本案經費為上級機關補助經費,俟上級機關補助經費核撥後,始可撥款予廠商,如未獲上級補助,本案將終止契約,於請參與投標廠商自行評估財力,在上級機關補助款未核撥前或年度預算保留期間,本所不負延遲付款期間之利息及損失及補償。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屏東縣調查站-(地址:900屏東縣屏東市合作街51號;屏東郵政60000號信箱 、電話:08-7368888 ) 地方政府-屏東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900屏東縣屏東市自由路527號、電話:08-7337366、傳真:08-7323654、屏東縣政府政風處廉政檢舉專線:08-7335620)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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