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8000022 已決標公告

108年度發光二極體先進照明推廣補助計畫

屏東縣琉球鄉公所 決標日:108/08/15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大順國際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2,325,173
原始預算
$ 2,398,110
底價金額
$ 2,350,000
決標折數
98.94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屏東縣琉球鄉公所
機關代碼 3.76.53.72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69 - 其他安裝工程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李日生
聯絡電話 (08)8612501#301
機關代碼 3.76.53.72
單位名稱 屏東縣琉球鄉公所
機關地址 929屏東縣琉球鄉中福村行政路12號
聯絡人 李日生
聯絡電話 (08)8612501#301
傳真號碼 (08)8612670
電子郵件信箱 leesunex@yahoo.com.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13.21 經濟部能源局
補助金額 2,398,110元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8/08/15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2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10元
總計 230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屏東縣琉球鄉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929屏東縣琉球鄉中福村行政路12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新台幣300元整,現金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8/08/27 17:30
開標時間 108/08/28 10:00
開標地點 本所一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台幣10萬元整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29屏東縣琉球鄉中福村行政路12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屏東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60日曆天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凡登記合格之「E601010電器承裝業、E603090照明設備安裝工程業或IG03010能源技術服務業」相關項目之公司行號。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親自領購: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日或收件日止,上午8時至12時,下午1時30分至5時30分之辦公時間內﹝例假日除外﹞,至本所行政課總務人員繳納文件費後領取。 通訓領購: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日或收件日止,依照「屏東縣各機關採購招標文件、 圖說郵購處理要點」辦理申請。(請檢附文件費用、限時掛號回郵郵資及書明收件人姓名、地址一信封)。通訊領購郵寄至本所郵件之收件人請書名「琉球鄉公所 總務」。 地點:屏東縣琉球鄉中福村行政路12號﹝請自行估算預留郵遞時間﹞。 工 本 費:招標文件費新台幣300元,購圖費新台幣100元,郵購者需另加附回郵郵資﹝票﹞新台幣120元。 (二)收受投標文件地點:以掛號或快遞郵遞寄達第三號屏東縣琉球鄉公所投標專用信箱 或上班時間內親自送達屏東縣琉球鄉公所總務﹝屏東縣琉球鄉中福村行政路12號﹞。 (三)押標金額度:新台幣100,000元整(以現金或轉帳繳納者至琉球鄉農會,戶名:琉球鄉 公所押標金,帳號:00204160095236)。 (四)決標方式:依採購法第五十二條第一項第一款及第五十三條規定決標。 (五)受理疑義、異議:本所建設課,連絡電話:(08)8612501#145,傳真(08)8612670,地址: 同招標機關。受理申訴: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台北市信義區松仁路三號九樓;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電話:(02)87897530、87897523。受理檢舉:法務部調查局,電話(02)2918888,信箱號碼:新店郵政第60000號信箱;屏東縣調查站,電話(08)7368888,信箱號碼:屏東郵政60000信箱。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02)23146970傳真(02)23894940轉話:0800-286-586;檢舉信箱: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傳真檢舉專線:(02)2562-1156;電子郵件檢舉信箱:gechief-p@mail.moj.gov.tw;24小時檢舉中心地址: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5樓。 (六)投標截止日及開標日期若遇颱風來襲(或其他天然災害)並經縣府宣布停止上班時(或交通船停航時),則延至下一個上班日(或交通船復航日)舉行。 (七) 依工程會96年11月19日工程企字第09600446460號函釋例,倘招標文件已載明「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本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到場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廠商未到場時,即視同放棄,無需另為通知。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屏東縣琉球鄉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屏東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900屏東縣屏東市自由路527號、電話:08-7337366、傳真:08-7323654、屏東縣政府政風處廉政檢舉專線:08-7335620)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屏東縣調查站(地址:900屏東縣屏東市合作街51號;屏東郵政60000號信箱 、電話:08-7368888 )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8/08/27 17:3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6.53.72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李日生
聯絡電話
(08)8612501#301
機關代碼
3.76.53.72
單位名稱
屏東縣琉球鄉公所
機關地址
929屏東縣琉球鄉中福村行政路12號
聯絡人
李日生
聯絡電話
(08)8612501#301
傳真號碼
(08)8612670
電子郵件信箱
leesunex@yahoo.com.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13.21 經濟部能源局
補助金額
2,398,110元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8/08/15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2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10元
總計
230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屏東縣琉球鄉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929屏東縣琉球鄉中福村行政路12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新台幣300元整,現金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8/08/27 17:30
開標時間
108/08/28 10:00
開標地點
本所一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台幣10萬元整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29屏東縣琉球鄉中福村行政路12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屏東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60日曆天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凡登記合格之「E601010電器承裝業、E603090照明設備安裝工程業或IG03010能源技術服務業」相關項目之公司行號。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親自領購: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日或收件日止,上午8時至12時,下午1時30分至5時30分之辦公時間內﹝例假日除外﹞,至本所行政課總務人員繳納文件費後領取。 通訓領購: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日或收件日止,依照「屏東縣各機關採購招標文件、 圖說郵購處理要點」辦理申請。(請檢附文件費用、限時掛號回郵郵資及書明收件人姓名、地址一信封)。通訊領購郵寄至本所郵件之收件人請書名「琉球鄉公所 總務」。 地點:屏東縣琉球鄉中福村行政路12號﹝請自行估算預留郵遞時間﹞。 工 本 費:招標文件費新台幣300元,購圖費新台幣100元,郵購者需另加附回郵郵資﹝票﹞新台幣120元。 (二)收受投標文件地點:以掛號或快遞郵遞寄達第三號屏東縣琉球鄉公所投標專用信箱 或上班時間內親自送達屏東縣琉球鄉公所總務﹝屏東縣琉球鄉中福村行政路12號﹞。 (三)押標金額度:新台幣100,000元整(以現金或轉帳繳納者至琉球鄉農會,戶名:琉球鄉 公所押標金,帳號:00204160095236)。 (四)決標方式:依採購法第五十二條第一項第一款及第五十三條規定決標。 (五)受理疑義、異議:本所建設課,連絡電話:(08)8612501#145,傳真(08)8612670,地址: 同招標機關。受理申訴: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台北市信義區松仁路三號九樓;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電話:(02)87897530、87897523。受理檢舉:法務部調查局,電話(02)2918888,信箱號碼:新店郵政第60000號信箱;屏東縣調查站,電話(08)7368888,信箱號碼:屏東郵政60000信箱。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02)23146970傳真(02)23894940轉話:0800-286-586;檢舉信箱: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傳真檢舉專線:(02)2562-1156;電子郵件檢舉信箱:gechief-p@mail.moj.gov.tw;24小時檢舉中心地址: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5樓。 (六)投標截止日及開標日期若遇颱風來襲(或其他天然災害)並經縣府宣布停止上班時(或交通船停航時),則延至下一個上班日(或交通船復航日)舉行。 (七) 依工程會96年11月19日工程企字第09600446460號函釋例,倘招標文件已載明「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本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到場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廠商未到場時,即視同放棄,無需另為通知。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屏東縣琉球鄉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屏東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900屏東縣屏東市自由路527號、電話:08-7337366、傳真:08-7323654、屏東縣政府政風處廉政檢舉專線:08-7335620)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屏東縣調查站(地址:900屏東縣屏東市合作街51號;屏東郵政60000號信箱 、電話:08-7368888 )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8/08/27 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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