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6000059 已決標公告

(106)杉福村肚仔坪路路面改善工程

屏東縣琉球鄉公所 決標日:106/12/29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泓昇土木包工業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780,000
原始預算
$ 1,200,000
底價金額
$ 1,152,000
決標折數
67.71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屏東縣琉球鄉公所
機關代碼 3.76.53.72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31 - 快速道路(不含高架快速道路), 街道, 馬路, 鐵路及機場跑道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李日生
聯絡電話 (08)8612501#145
機關代碼 3.76.53.72
單位名稱 屏東縣琉球鄉公所
機關地址 929屏東縣琉球鄉中福村行政路12號
聯絡人 李日生
聯絡電話 (08)8612501#145
傳真號碼 (08)8612670
電子郵件信箱 leesunex@yahoo.com.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12/29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2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10元
總計 230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屏東縣琉球鄉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929屏東縣琉球鄉中福村行政路12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新台幣300元整,現金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7/01/08 17:30
開標時間 107/01/09 10:00
開標地點 929屏東縣琉球鄉中福村行政路12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台幣5萬元整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29屏東縣琉球鄉中福村行政路12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屏東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30日曆天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土木包工業或丙級(含)以上綜合營造業。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親自領購: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日或收件日止,上午8時至12時,下午1時30分至5時30分之辦公時間內﹝例假日除外﹞,至本所行政課總務人員繳納文件費後領取。 通訓領購: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日或收件日止,依照「屏東縣各機關採購招標文件、 圖說郵購處理要點」辦理申請。(請檢附文件費用、限時掛號回郵郵資及書明收件人姓名、地址一信封)。通訊領購郵寄至本所郵件之收件人請書名「陳宏瑋先生」。 地點:屏東縣琉球鄉中福村行政路12號﹝請自行估算預留郵遞時間﹞。 工 本 費:招標文件費新台幣300元,購圖費新台幣100元,郵購者需另加附回郵郵資﹝票﹞新台幣120元。 (二)收受投標文件地點:以掛號或快遞郵遞寄達第三號屏東縣琉球鄉公所投標專用信箱 或上班時間內親自送達屏東縣琉球鄉公所總務﹝屏東縣琉球鄉中福村行政路12號﹞。 (三)押標金額度:新台幣50,000元整(以現金或轉帳繳納者至琉球鄉農會,戶名:琉球鄉 公所押標金,帳號:00204160095236)。 (四)決標方式:依採購法第五十二條第一項第一款及第五十三條規定決標。 (五)受理疑義、異議:本所建設課,連絡電話:(08)8612501#145,傳真(08)8612670,地址: 同招標機關。受理申訴: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台北市信義區松仁路三號九樓;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電話:(02)87897530、87897523。受理檢舉:法務部調查局,電話(02)2918888,信箱號碼:新店郵政第60000號信箱;屏東縣調查站,電話(08)7368888,信箱號碼:屏東郵政60000信箱。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02)23146970傳真(02)23894940轉話:0800-286-586;檢舉信箱: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傳真檢舉專線:(02)2562-1156;電子郵件檢舉信箱:gechief-p@mail.moj.gov.tw;24小時檢舉中心地址: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5樓。 (六)投標截止日及開標日期若遇颱風來襲(或其他天然災害)並經縣府宣布停止上班時(或交通船停航時),則延至下一個上班日(或交通船復航日)舉行。 (七)本工程之剩餘土方需運至甲方指定合格之土資場。 (八) 依工程會96年11月19日工程企字第09600446460號函釋例,倘招標文件已載明「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本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到場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廠商未到場時,即視同放棄,無需另為通知。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屏東縣琉球鄉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屏東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900屏東縣屏東市自由路527號、電話:08-7337366、傳真:08-7323654、屏東縣政府政風處廉政檢舉專線:08-7335620)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屏東縣調查站(地址:900屏東縣屏東市合作街51號;屏東郵政60000號信箱 、電話:08-7368888 )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7/01/08 17:3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6.53.72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李日生
聯絡電話
(08)8612501#145
機關代碼
3.76.53.72
單位名稱
屏東縣琉球鄉公所
機關地址
929屏東縣琉球鄉中福村行政路12號
聯絡人
李日生
聯絡電話
(08)8612501#145
傳真號碼
(08)8612670
電子郵件信箱
leesunex@yahoo.com.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12/29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2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10元
總計
230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屏東縣琉球鄉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929屏東縣琉球鄉中福村行政路12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新台幣300元整,現金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7/01/08 17:30
開標時間
107/01/09 10:00
開標地點
929屏東縣琉球鄉中福村行政路12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台幣5萬元整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29屏東縣琉球鄉中福村行政路12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屏東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30日曆天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土木包工業或丙級(含)以上綜合營造業。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親自領購: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日或收件日止,上午8時至12時,下午1時30分至5時30分之辦公時間內﹝例假日除外﹞,至本所行政課總務人員繳納文件費後領取。 通訓領購: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日或收件日止,依照「屏東縣各機關採購招標文件、 圖說郵購處理要點」辦理申請。(請檢附文件費用、限時掛號回郵郵資及書明收件人姓名、地址一信封)。通訊領購郵寄至本所郵件之收件人請書名「陳宏瑋先生」。 地點:屏東縣琉球鄉中福村行政路12號﹝請自行估算預留郵遞時間﹞。 工 本 費:招標文件費新台幣300元,購圖費新台幣100元,郵購者需另加附回郵郵資﹝票﹞新台幣120元。 (二)收受投標文件地點:以掛號或快遞郵遞寄達第三號屏東縣琉球鄉公所投標專用信箱 或上班時間內親自送達屏東縣琉球鄉公所總務﹝屏東縣琉球鄉中福村行政路12號﹞。 (三)押標金額度:新台幣50,000元整(以現金或轉帳繳納者至琉球鄉農會,戶名:琉球鄉 公所押標金,帳號:00204160095236)。 (四)決標方式:依採購法第五十二條第一項第一款及第五十三條規定決標。 (五)受理疑義、異議:本所建設課,連絡電話:(08)8612501#145,傳真(08)8612670,地址: 同招標機關。受理申訴: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台北市信義區松仁路三號九樓;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電話:(02)87897530、87897523。受理檢舉:法務部調查局,電話(02)2918888,信箱號碼:新店郵政第60000號信箱;屏東縣調查站,電話(08)7368888,信箱號碼:屏東郵政60000信箱。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02)23146970傳真(02)23894940轉話:0800-286-586;檢舉信箱: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傳真檢舉專線:(02)2562-1156;電子郵件檢舉信箱:gechief-p@mail.moj.gov.tw;24小時檢舉中心地址: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5樓。 (六)投標截止日及開標日期若遇颱風來襲(或其他天然災害)並經縣府宣布停止上班時(或交通船停航時),則延至下一個上班日(或交通船復航日)舉行。 (七)本工程之剩餘土方需運至甲方指定合格之土資場。 (八) 依工程會96年11月19日工程企字第09600446460號函釋例,倘招標文件已載明「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本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到場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廠商未到場時,即視同放棄,無需另為通知。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屏東縣琉球鄉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屏東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900屏東縣屏東市自由路527號、電話:08-7337366、傳真:08-7323654、屏東縣政府政風處廉政檢舉專線:08-7335620)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屏東縣調查站(地址:900屏東縣屏東市合作街51號;屏東郵政60000號信箱 、電話:08-7368888 )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7/01/08 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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