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1150128 已決標公告

佳冬鄉公所清潔隊2輛報廢垃圾車標售案

屏東縣佳冬鄉公所 決標日:115/02/06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財億貨運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80,000
原始預算
$ 50,000
底價金額
$ 50,000
決標折數
(單價/異常)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屏東縣佳冬鄉公所
機關代碼 3.76.53.71
標的分類 財物類 491 - 機動車, 拖車, 半拖車; 車輛機件
決標方式 最高標
聯絡人 戴嘉男
聯絡電話 (08)8662714#118
機關代碼 3.76.53.71
單位名稱 屏東縣佳冬鄉公所
機關地址 931屏東縣佳冬鄉佳冬村佳昌路2號
聯絡人 戴嘉男
聯絡電話 (08)8662714#118
傳真號碼 (08)8660813
電子郵件信箱 otcer81@jiadung.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5/02/06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屏東縣佳冬鄉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931屏東縣佳冬鄉佳冬村佳昌路2號
招標文件總售價 150元
付款方式 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日止之辦公時間內(例假日除外)逕向本所總務購領。工本費:新臺幣150元。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5/02/24 17:00
開標時間 115/02/25 10:00
開標地點 本所2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500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31屏東縣佳冬鄉佳冬村佳昌路2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屏東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次日起5日內(例假日包含在內)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廢棄車輛標售。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投標廠商(人)應檢附文件: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 設立或營業登記證、工廠登記證、行業登記證、執業執照、 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 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 年4月13日不再作為證明文件。主管機關將登記事項公開於網址: http://gcis.nat.gov.tw/index.jsp,廠商得以列印網頁資料代替)。 2.具有以下任一證明文件:廢棄物清除許可證、應回收廢棄物回收業登記證或環保相關機關核發之證明文件。 3.投標單。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屏東縣佳冬鄉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屏東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900屏東縣屏東市自由路527號、電話:08-7337366、傳真:08-7323654、屏東縣政府政風處廉政檢舉專線:08-7335620) 屏東縣調查站-(地址:900屏東縣屏東市合作街51號;屏東郵政60000號信箱 、電話:08-7368888 ) 南部地區機動工作站-(地址:812高雄市小港區平和南路129號;高雄小港郵局29-112號信箱、電話:07-8122910)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日止之辦公時間內(例假日除外)逕向本所總務購領。工本費:新臺幣150元。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6.53.71
決標方式 最高標
聯絡人
戴嘉男
聯絡電話
(08)8662714#118
機關代碼
3.76.53.71
單位名稱
屏東縣佳冬鄉公所
機關地址
931屏東縣佳冬鄉佳冬村佳昌路2號
聯絡人
戴嘉男
聯絡電話
(08)8662714#118
傳真號碼
(08)8660813
電子郵件信箱
otcer81@jiadung.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依據法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5/02/06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屏東縣佳冬鄉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931屏東縣佳冬鄉佳冬村佳昌路2號
招標文件總售價
150元
付款方式
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日止之辦公時間內(例假日除外)逕向本所總務購領。工本費:新臺幣150元。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5/02/24 17:00
開標時間
115/02/25 10:00
開標地點
本所2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500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31屏東縣佳冬鄉佳冬村佳昌路2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屏東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次日起5日內(例假日包含在內)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廢棄車輛標售。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投標廠商(人)應檢附文件: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 設立或營業登記證、工廠登記證、行業登記證、執業執照、 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 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 年4月13日不再作為證明文件。主管機關將登記事項公開於網址: http://gcis.nat.gov.tw/index.jsp,廠商得以列印網頁資料代替)。 2.具有以下任一證明文件:廢棄物清除許可證、應回收廢棄物回收業登記證或環保相關機關核發之證明文件。 3.投標單。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屏東縣佳冬鄉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屏東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900屏東縣屏東市自由路527號、電話:08-7337366、傳真:08-7323654、屏東縣政府政風處廉政檢舉專線:08-7335620) 屏東縣調查站-(地址:900屏東縣屏東市合作街51號;屏東郵政60000號信箱 、電話:08-7368888 ) 南部地區機動工作站-(地址:812高雄市小港區平和南路129號;高雄小港郵局29-112號信箱、電話:07-8122910)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日止之辦公時間內(例假日除外)逕向本所總務購領。工本費:新臺幣1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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