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l1012@mail.jiadung.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931屏東縣佳冬鄉佳冬村佳昌路2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親自購領: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日止之辦公時間內(例假日除外)逕向本所總務購領。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31屏東縣佳冬鄉佳冬村佳昌路2號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廠商資格摘要
凡持有保全業務及監視系統核發之執照、廠商得以公司登記證明文件、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有效期之公會會員證明及最近一期營業稅納稅證明(含繳納收據)之業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
3.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4.廠商具有維修、維護或售後服務能力之證明。
5.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親自購領: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日止之辦公時間內(例假日除外)逕向本所總務購領。
2.通訊購領: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日止,依照「屏東縣各機關採購招標文件圖說郵購處理要點」辦理申購,【自備回郵大信封,預先書妥收件人姓名、地址,並貼足限時掛號回信郵資】連同文件費(限郵政匯票註明受款人為佳冬鄉公所)逕寄「屏東縣佳冬鄉佳冬村佳昌路二號」本所總務購領。 工 本 費:新台幣壹佰元。
3.電子領標: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日止,至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網址http://www.geps.gov.tw)下載相關招標文件。
其他
1.檢舉疑義、異議機關: 屏東縣政府檢舉專線:(08)7335620。傳真專線:﹝08﹞7323654。檢舉信箱:20-6號信箱。屏東縣政府採購稽查小組:(08)7320415轉647。傳真:﹝08﹞7323654。
法務部調查局:檢舉電話:﹝02﹞29188888 檢舉信箱: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
屏東縣調查站:檢舉電話:﹝08﹞7368888 檢舉信箱:屏東郵政60000號信箱。
2.開標日期若遇颱風來襲(或其他天然災害)並經本所宣佈停止上班時,則開標日順延至恢復上班日始舉行。
3.請投標廠商於等標期限內隨時注意本公告是否有「更正事項」。
4.請詳閱招標文件,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依採購法第41條辦理。
5.得標廠商於決標日起七日內簽約。
6.本案若未能取得三家以上廠商之書面企劃書,依同辦法第三條規定,改採限制性招標,免受三家廠商之限制。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屏東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900屏東縣屏東市自由路527號、電話:08-7337366、傳真:08-7323654、屏東縣政府政風處廉政檢舉專線:08-7335620)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屏東縣調查站(地址:900屏東縣屏東市合作街51號;屏東郵政60000號信箱 、電話:08-7368888 )
南部地區機動工作站(地址:812高雄市小港區平和南路129號;高雄小港郵局29-112號信箱、電話:07-8122910)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日止之辦公時間內(例假日除外)逕向本所總務購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