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5-Z01 已截止

「115年屏東縣佳冬鄉立幼兒園充實及改善教學環境設施設備工程」 委託設計監造

屏東縣佳冬鄉公所 公告日:115/07/13 截止日:115/07/20
工程全生命週期
等待中
參考最有利標精神
預算金額
$ 373,004

押標金
免押標金
履約保證金
--
截止投標
115/07/20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屏東縣佳冬鄉公所
機關代碼 3.76.53.71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672 - 工程服務
決標方式 參考最有利標精神
聯絡人 楊繕憶
聯絡電話 (08)8662714#142
機關代碼 3.76.53.71
單位名稱 屏東縣佳冬鄉公所
機關地址 931屏東縣佳冬鄉佳冬村佳昌路2號
聯絡人 楊繕憶
聯絡電話 (08)8662714#142
傳真號碼 (08)8669033
電子郵件信箱 a0920758451@gmail.com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373,004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A.9.3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補助金額 373,004元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5/07/13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屏東縣佳冬鄉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931屏東縣佳冬鄉佳冬村佳昌路2號
招標文件總售價 150元
付款方式 親自領購: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日,辦公時間內(例假日除外)逕向本所總務購買。光碟片:招標文件乙份新台幣150元整,以現金付款。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5/07/20 17:00
開標時間 115/07/21 09:00
開標地點 本所三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中文(正體字)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31屏東縣佳冬鄉佳冬村佳昌路2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屏東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詳屏東縣佳冬鄉公所委託技術服務廠商評審須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無政府採購法第38條、第103條第1項規定情形者,且依「機關委託技術服務廠商評選及計費辦法」第三條所 稱得提供技術服務之廠商(工程技術顧問公司、技師事務所、建築師事務所及其他依法令規定得提供技術性服務 之自然人或法人)。
確認無資格限制競爭情形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基本資格: 無政府採購法第38條、第103條第1項規定情形者,且依「機關委託技術服務廠商評選及計費辦法」第三條所 稱得提供技術服務之廠商(工程技術顧問公司、技師事務所、建築師事務所及其他依法令規定得提供技術性服務 之自然人或法人)。 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1)領有合法設立、登記證明文件(如公司設立登記證明、商業登記證明),可向公司、商業主管機關申請或在其網路下載。 (2)經濟部98年4月2日經商字第09802406680號公告:直轄市政府及縣(市)政府核發之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做為證明文件。 (3)廠商(公司或行號)得檢附向公司或商業登記主管機關申請發給之「公司登記證明文件」、「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列印公開於該主管機關網站之登記資料投標。 (4)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如會員證(於開標日時仍為有效之證明文件,非特許行業規定或非主管機關規定應加入會員始能執業之行業毋須檢附)。 二、廠商納稅證明: (1)最近一期營業稅納稅證明或免稅證明(投標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或復業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或復業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 (2)免課稅之廠商請檢附稅捐主管機關核發之證明文件或開標前二個月內核發之無欠稅證明文件。 三、廠商信用之證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四、其餘應檢附之文件,請詳本案審查表。 特定資格:無。 開標地點:本所三樓會議室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1.親自領購: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日,辦公時間內(例假日除外)逕向本所總務購買。 2.電子領標: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日收件日止,至行政院工程委員會「政府採購投標系統」(網址http://www.geps.gov.tw/)下載相關招標文件。 「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光碟片:招標文件乙份新台幣150元整,以現金付款。 「備註」 1.如遇颱風來襲或天然災害無法開標則順延至恢復上班日辦理。 2.請投標廠商於等標期限內隨時注意本公告是否有「更正事項」。 3.請詳閱招標文件,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依採購法第41條辦理。 4.標單、標價清單等應填寫清楚,且若有塗改處應加蓋印章(免寄回或未規定寄者除外),否則無效。 5.本所於115年7月21日資格審查後辦理評審作業擇符合需要廠商即辦理議價手續。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屏東縣佳冬鄉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屏東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900屏東縣屏東市自由路527號、電話:08-7337366、傳真:08-7323654、屏東縣政府政風處廉政檢舉專線:08-7335620) 屏東縣調查站-(地址:900屏東縣屏東市合作街51號;屏東郵政60000號信箱 、電話:08-7368888 ) 南部地區機動工作站-(地址:812高雄市小港區平和南路129號;高雄小港郵局29-112號信箱、電話:07-8122910)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日,辦公時間內(例假日除外)逕向本所總務購買。光碟片:招標文件乙份新台幣150元整,以現金付款。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6.53.71
聯絡人
楊繕憶
聯絡電話
(08)8662714#142
機關代碼
3.76.53.71
單位名稱
屏東縣佳冬鄉公所
機關地址
931屏東縣佳冬鄉佳冬村佳昌路2號
聯絡人
楊繕憶
聯絡電話
(08)8662714#142
傳真號碼
(08)8669033
電子郵件信箱
a0920758451@gmail.com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依據法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373,004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A.9.3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補助金額
373,004元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5/07/13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屏東縣佳冬鄉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931屏東縣佳冬鄉佳冬村佳昌路2號
招標文件總售價
150元
付款方式
親自領購: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日,辦公時間內(例假日除外)逕向本所總務購買。光碟片:招標文件乙份新台幣150元整,以現金付款。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5/07/20 17:00
開標時間
115/07/21 09:00
開標地點
本所三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中文(正體字)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31屏東縣佳冬鄉佳冬村佳昌路2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屏東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詳屏東縣佳冬鄉公所委託技術服務廠商評審須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無政府採購法第38條、第103條第1項規定情形者,且依「機關委託技術服務廠商評選及計費辦法」第三條所 稱得提供技術服務之廠商(工程技術顧問公司、技師事務所、建築師事務所及其他依法令規定得提供技術性服務 之自然人或法人)。
確認無資格限制競爭情形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基本資格: 無政府採購法第38條、第103條第1項規定情形者,且依「機關委託技術服務廠商評選及計費辦法」第三條所 稱得提供技術服務之廠商(工程技術顧問公司、技師事務所、建築師事務所及其他依法令規定得提供技術性服務 之自然人或法人)。 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1)領有合法設立、登記證明文件(如公司設立登記證明、商業登記證明),可向公司、商業主管機關申請或在其網路下載。 (2)經濟部98年4月2日經商字第09802406680號公告:直轄市政府及縣(市)政府核發之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做為證明文件。 (3)廠商(公司或行號)得檢附向公司或商業登記主管機關申請發給之「公司登記證明文件」、「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列印公開於該主管機關網站之登記資料投標。 (4)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如會員證(於開標日時仍為有效之證明文件,非特許行業規定或非主管機關規定應加入會員始能執業之行業毋須檢附)。 二、廠商納稅證明: (1)最近一期營業稅納稅證明或免稅證明(投標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或復業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或復業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 (2)免課稅之廠商請檢附稅捐主管機關核發之證明文件或開標前二個月內核發之無欠稅證明文件。 三、廠商信用之證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四、其餘應檢附之文件,請詳本案審查表。 特定資格:無。 開標地點:本所三樓會議室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1.親自領購: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日,辦公時間內(例假日除外)逕向本所總務購買。 2.電子領標: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日收件日止,至行政院工程委員會「政府採購投標系統」(網址http://www.geps.gov.tw/)下載相關招標文件。 「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光碟片:招標文件乙份新台幣150元整,以現金付款。 「備註」 1.如遇颱風來襲或天然災害無法開標則順延至恢復上班日辦理。 2.請投標廠商於等標期限內隨時注意本公告是否有「更正事項」。 3.請詳閱招標文件,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依採購法第41條辦理。 4.標單、標價清單等應填寫清楚,且若有塗改處應加蓋印章(免寄回或未規定寄者除外),否則無效。 5.本所於115年7月21日資格審查後辦理評審作業擇符合需要廠商即辦理議價手續。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屏東縣佳冬鄉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屏東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900屏東縣屏東市自由路527號、電話:08-7337366、傳真:08-7323654、屏東縣政府政風處廉政檢舉專線:08-7335620) 屏東縣調查站-(地址:900屏東縣屏東市合作街51號;屏東郵政60000號信箱 、電話:08-7368888 ) 南部地區機動工作站-(地址:812高雄市小港區平和南路129號;高雄小港郵局29-112號信箱、電話:07-8122910)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日,辦公時間內(例假日除外)逕向本所總務購買。光碟片:招標文件乙份新台幣150元整,以現金付款。
登入查看機關分析
登入 / 註冊
延伸閱讀
暫無相關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