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2-G03 已決標公告

112年佳冬鄉鄉立幼兒園前板橋拓寬工程

屏東縣佳冬鄉公所 決標日:112/10/24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品誠土木包工業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812,000
原始預算
$ 856,000
底價金額
$ 820,000
決標折數
99.02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屏東縣佳冬鄉公所
機關代碼 3.76.53.71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39 - 其他土木工程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蕭博丞
聯絡電話 (08)8662714#165
機關代碼 3.76.53.71
單位名稱 屏東縣佳冬鄉公所
機關地址 931屏東縣佳冬鄉佳冬村佳昌路2號
聯絡人 蕭博丞
聯絡電話 (08)8662714#165
傳真號碼 (08)8669033
電子郵件信箱 gov14@yahoo.com.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856,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76.53 屏東縣政府
補助金額 856,000元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2/10/24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屏東縣佳冬鄉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931屏東縣佳冬鄉佳冬村佳昌路2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光碟片:全部招標文件(含圖說)乙份新台幣100元整,郵購者需另加附回郵郵資(票)新台幣157 元。自公告日起至開標前一日止,於每日辦公時間內(例假日除外)逕向本所總務購領。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2/10/31 16:00
開標時間 112/11/01 10:00
開標地點 本所二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31屏東縣佳冬鄉佳冬村佳昌路2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屏東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機關通知日起5日內開工並於50日曆天完成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基本資格:政府登記合格之土木包工業及丙等以上營造業。特定資格:無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公開取得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1.親自領購: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日,辦公時間內(例假日除外)逕向本所總務購買。 2.通訊領購: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日止,自備回郵大信封,預先書妥收件人姓名、地址,並貼足限時掛號郵資(票)新台幣157元整。連同文件費(限郵政匯票註明受款人為佳冬鄉公所)逕寄(屏東縣佳冬鄉(村)佳昌路二號)本所總務購領。 3.電子領標: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日收件日止,至行政院工程委員會「政府採購投標系統」(網址http://www.geps.gov.tw/)下載相關招標文件。 「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光碟片:全部招標文件(含圖說)乙份新台幣100元整,郵購者需另加附回郵郵資(票)新台幣157 元。 「備註」 1.如遇颱風來襲或天然災害無法開標則順延至恢復上班日辦理。 2.請投標廠商於等標期限內隨時注意本公告是否有「更正事項」。 3.請詳閱招標文件,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依採購法第41條辦理。 4.標單、標價清單等應填寫清楚,且若有塗改處應加蓋印章(免寄回或未規定寄者除外),否則無效。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屏東縣佳冬鄉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南部地區機動工作站-(地址:812高雄市小港區平和南路129號;高雄小港郵局29-112號信箱、電話:07-8122910) 屏東縣調查站-(地址:900屏東縣屏東市合作街51號;屏東郵政60000號信箱 、電話:08-7368888 ) 地方政府-屏東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900屏東縣屏東市自由路527號、電話:08-7337366、傳真:08-73236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2/10/31 16: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6.53.71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蕭博丞
聯絡電話
(08)8662714#165
機關代碼
3.76.53.71
單位名稱
屏東縣佳冬鄉公所
機關地址
931屏東縣佳冬鄉佳冬村佳昌路2號
聯絡人
蕭博丞
聯絡電話
(08)8662714#165
傳真號碼
(08)8669033
電子郵件信箱
gov14@yahoo.com.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依據法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856,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76.53 屏東縣政府
補助金額
856,000元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2/10/24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屏東縣佳冬鄉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931屏東縣佳冬鄉佳冬村佳昌路2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光碟片:全部招標文件(含圖說)乙份新台幣100元整,郵購者需另加附回郵郵資(票)新台幣157 元。自公告日起至開標前一日止,於每日辦公時間內(例假日除外)逕向本所總務購領。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2/10/31 16:00
開標時間
112/11/01 10:00
開標地點
本所二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31屏東縣佳冬鄉佳冬村佳昌路2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屏東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機關通知日起5日內開工並於50日曆天完成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基本資格:政府登記合格之土木包工業及丙等以上營造業。特定資格:無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公開取得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1.親自領購: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日,辦公時間內(例假日除外)逕向本所總務購買。 2.通訊領購: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日止,自備回郵大信封,預先書妥收件人姓名、地址,並貼足限時掛號郵資(票)新台幣157元整。連同文件費(限郵政匯票註明受款人為佳冬鄉公所)逕寄(屏東縣佳冬鄉(村)佳昌路二號)本所總務購領。 3.電子領標: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日收件日止,至行政院工程委員會「政府採購投標系統」(網址http://www.geps.gov.tw/)下載相關招標文件。 「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光碟片:全部招標文件(含圖說)乙份新台幣100元整,郵購者需另加附回郵郵資(票)新台幣157 元。 「備註」 1.如遇颱風來襲或天然災害無法開標則順延至恢復上班日辦理。 2.請投標廠商於等標期限內隨時注意本公告是否有「更正事項」。 3.請詳閱招標文件,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依採購法第41條辦理。 4.標單、標價清單等應填寫清楚,且若有塗改處應加蓋印章(免寄回或未規定寄者除外),否則無效。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屏東縣佳冬鄉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南部地區機動工作站-(地址:812高雄市小港區平和南路129號;高雄小港郵局29-112號信箱、電話:07-8122910) 屏東縣調查站-(地址:900屏東縣屏東市合作街51號;屏東郵政60000號信箱 、電話:08-7368888 ) 地方政府-屏東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900屏東縣屏東市自由路527號、電話:08-7337366、傳真:08-73236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2/10/31 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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