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otcer54@mail.jiadung.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931屏東縣佳冬鄉佳冬村佳昌路2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光碟片:招標文件乙份新台幣100元整,郵購者需另加附回郵郵資(票)新台幣157 元。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日,辦公時間內(例假日除外)逕向本所總務購買。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31屏東縣佳冬鄉佳冬村佳昌路2號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履約期限
簽約日20日曆天內提出設計初稿審查完成7日曆天送預算書各6份
廠商資格摘要
基本資格:依政府採購法「機關委託技術服務廠商評選及計費辦法」所稱之技師事務所、技術顧問機構(持有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之(技術顧問機構登記證)及其他依法得提供技術性服務之自然人或法人所提供土木、水利及環境等相關規劃、設計及監造等服務廠商)。
特定資格:無。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1.親自領購: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日,辦公時間內(例假日除外)逕向本所總務購買。
2.通訊領購: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日止,依照「屏東縣各機關採購文件、圖說郵購處理要點」辦理申購,自備回郵大信封,預先書妥收件人姓名、地址,並貼足限時掛號郵資(票)新台幣157元整。連同文件費(限郵政匯票註明受款人為佳冬鄉公所)逕寄(屏東縣佳冬鄉(村)佳昌路二號)本所總務購領。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以限時掛號或快捷郵遞寄達佳冬郵局第六號鄉公所投標專用信箱或專人送達本所收發。
3.電子領標: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日收件日止,至行政院工程委員會「政府採購投標系統」(網址http://www.geps.gov.tw/)下載相關招標文件。
「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光碟片:招標文件乙份新台幣100元整,郵購者需另加附回郵郵資(票)新台幣157 元。
「備註」
1.開標日期若遇颱風來襲(或其他天然災害)並經本所宣佈停止上班時,則開標日順延至恢復上班日始舉行。如遇颱風來襲或天然災害無法開標則順延至恢復上班日辦理。
2.檢舉疑義、異議及檢舉機關: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稽查小組、地址:台北市忠孝西路1段4號9樓。電話:(02)23146970、傳真:(02)23894940,屏東縣政府採購稽查小組:地址:屏東市自由路527號、電話:﹝08﹞7335620傳真:﹝08﹞7323654、信箱:屏東縣郵政20-6號信箱。法務部調查局:檢舉電話:﹝02﹞29188888 檢舉信箱: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屏東縣調查站:檢舉電話:﹝08﹞7368888 檢舉信箱:屏東郵政60000號信箱。
3.請投標廠商於等標期限內隨時注意本公告是否有「更正事項」。
4.請詳閱招標文件,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依採購法第41條辦理。
5.標單、標價清單等應填寫清楚,且若有塗改處應加蓋印章(免寄回或未規定寄者除外),否則無效。
其他
本所於108年5月22日辦理評審作業擇最優勝之廠商即辦議價手續。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屏東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900屏東縣屏東市自由路527號、電話:08-7337366、傳真:08-7323654、屏東縣政府政風處廉政檢舉專線:08-7335620)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屏東縣調查站(地址:900屏東縣屏東市合作街51號;屏東郵政60000號信箱 、電話:08-7368888 )
南部地區機動工作站(地址:812高雄市小港區平和南路129號;高雄小港郵政29-112號信箱、電話:07-8122910)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日,辦公時間內(例假日除外)逕向本所總務購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