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otcer19@jiadung.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補助機關
A.13.6.17 經濟部水利署第七河川分署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931屏東縣佳冬鄉佳冬村佳昌路2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日止之辦公時間內(例假日除外)逕向本所總務購領。工 本 費:新台幣壹佰元。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31屏東縣佳冬鄉佳冬村佳昌路2號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案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請參照投標廠商資格及投標文件審查表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1.親自購領: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日止之辦公時間內(例假日除外)逕向本所總務購領。
2.通訊購領: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日止,依照「屏東縣各機關採購招標文件圖說郵購處理要點」辦理申購,【自備回郵大信封,預先書妥收件人姓名、地址,並貼足限時掛號回信郵資】連同文件費(限郵政匯票註明受款人為佳冬鄉公所)逕寄「屏東縣佳冬鄉佳冬村佳昌路二號」本所總務購領。 工 本 費:新台幣壹佰元。
3.電子領標: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日止,至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網址http://www.geps.gov.tw)下載相關招標文件。
其他
1.檢舉疑義、異議機關: 屏東縣政府檢舉專線:(08)7335620。傳真專線:﹝08﹞7337366。檢舉信箱:屏東郵政20-6號信箱。屏東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08)7320415轉647。傳真:﹝08﹞7323654。
法務部調查局:檢舉電話:﹝02﹞29177777 檢舉信箱: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
屏東縣調查站:檢舉電話:﹝08﹞7368888 檢舉信箱:屏東郵政60000號信箱。
2.開標日期若遇颱風來襲(或其他天然災害)並經本所宣佈停止上班時,則開標日順延至恢復上班日始舉行。
3.請投標廠商於等標期限內隨時注意本公告是否有「更正事項」。
4.請詳閱招標文件,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依採購法第41條辦理。
5.得標廠商於決標日起七日內簽約。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南部地區機動工作站-(地址:812高雄市小港區平和南路129號;高雄小港郵局29-112號信箱、電話:07-8122910)
屏東縣調查站-(地址:900屏東縣屏東市合作街51號;屏東郵政60000號信箱 、電話:08-7368888 )
地方政府-屏東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900屏東縣屏東市自由路527號、電話:08-7337366、傳真:08-73236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日止之辦公時間內(例假日除外)逕向本所總務購領。工 本 費:新台幣壹佰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