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5003-1-1 已決標公告

115-林邊鄉道路及附屬設施養護工程(第一標開口契約)

屏東縣林邊鄉公所 決標日:115/05/22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東瀛營造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320,000
原始預算
$ 1,329,700
底價金額
$ 1,323,000
決標折數
99.77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屏東縣林邊鄉公所
機關代碼 3.76.53.69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39 - 其他土木工程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王景龍
聯絡電話 (08)8755123#1700
機關代碼 3.76.53.69
單位名稱 屏東縣林邊鄉公所
機關地址 927屏東縣林邊鄉光林村和平路53號
聯絡人 王景龍
聯絡電話 (08)8755123#1700
傳真號碼 (07)8751009
電子郵件信箱 ivan336@yahoo.com.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1,329,7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5/05/15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屏東縣林邊鄉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5/05/21 17:00
開標時間 115/05/22 10:00
開標地點 本所2樓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66000元
投標文字 中文(正體字)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27屏東縣林邊鄉光林村和平路53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屏東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機關通知日起7日內辦理開工,履約期限至115年11月30日止或至本工程契約總價用罄為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丙等以上綜合營造業資格或本縣或毗鄰縣市土木包工業,詳如投標廠商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 2.投標廠商得自行決定是否參加開標,為廠商參加開標人數最多限制2人。惟本採購依政府採購法第53、54條規定辦理減價時,均當場辦理,若投標廠商未出席者,視為自動放棄減價權利。 3.如截止收件日、開標日倘因當天氣候或其他因素影響致停止辦公時,分別依原定日期順延至次上班日舉行,本所不另行通知。 4.本案以標單總價(最低標)決定得標廠商,且依決標總價/預算總價之比例調整契約單價。 5.請檢附電子領標票據。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屏東縣林邊鄉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地方政府-屏東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900屏東縣屏東市自由路527號、電話:08-7337366、傳真:08-7323654、屏東縣政府政風處廉政檢舉專線:08-7335620) 屏東縣調查站-(地址:900屏東縣屏東市合作街51號;屏東郵政60000號信箱 、電話:08-7368888 )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5/05/21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6.53.69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王景龍
聯絡電話
(08)8755123#1700
機關代碼
3.76.53.69
單位名稱
屏東縣林邊鄉公所
機關地址
927屏東縣林邊鄉光林村和平路53號
聯絡人
王景龍
聯絡電話
(08)8755123#1700
傳真號碼
(07)8751009
電子郵件信箱
ivan336@yahoo.com.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依據法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1,329,7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5/05/15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屏東縣林邊鄉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5/05/21 17:00
開標時間
115/05/22 10:00
開標地點
本所2樓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66000元
投標文字
中文(正體字)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27屏東縣林邊鄉光林村和平路53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屏東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機關通知日起7日內辦理開工,履約期限至115年11月30日止或至本工程契約總價用罄為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丙等以上綜合營造業資格或本縣或毗鄰縣市土木包工業,詳如投標廠商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 2.投標廠商得自行決定是否參加開標,為廠商參加開標人數最多限制2人。惟本採購依政府採購法第53、54條規定辦理減價時,均當場辦理,若投標廠商未出席者,視為自動放棄減價權利。 3.如截止收件日、開標日倘因當天氣候或其他因素影響致停止辦公時,分別依原定日期順延至次上班日舉行,本所不另行通知。 4.本案以標單總價(最低標)決定得標廠商,且依決標總價/預算總價之比例調整契約單價。 5.請檢附電子領標票據。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屏東縣林邊鄉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地方政府-屏東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900屏東縣屏東市自由路527號、電話:08-7337366、傳真:08-7323654、屏東縣政府政風處廉政檢舉專線:08-7335620) 屏東縣調查站-(地址:900屏東縣屏東市合作街51號;屏東郵政60000號信箱 、電話:08-7368888 )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5/05/21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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