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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932屏東縣新園鄉仙吉村仙吉路148號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32屏東縣新園鄉仙吉村仙吉路148號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案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符合「機關委託技術服務廠商評選及計費辦法」第三條、「技術顧問機構管理辦法」規定之建築師事務所、技師事務所、技術顧問機構及其他依法令得提供技術性服務之自然人或法人,規劃、設計監造服務之廠商,且無「政府採購法」第一○三條所載之不良紀錄者。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其他:附加說明
(一)本標案採用最有利標精神公開甄選廠商承辦技術服務(設計及監造)評選。
(二)服務建議書須於招標截止期限前送達本所秘書室。
(三)本案採一次投標,於開標日辦理廠商資格審查。
(四) 經資格審查後俟本所通知公開評選。
(五)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1項9款及參考准最有利標精神辦理,並採限制性招標。 備註: 截止投標日或截止收件日為辦公日,若遇颱風來襲(或其他天然災害)並經縣府宣布停止上班時,則依招標期限標準第11條第4項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時間代之,開標日亦順延之。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地方政府-屏東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900屏東縣屏東市自由路527號、電話:08-7337366、傳真:08-7323654、屏東縣政府政風處廉政檢舉專線:08-7335620)
屏東縣調查站-(地址:900屏東縣屏東市合作街51號;屏東郵政60000號信箱 、電話:08-7368888 )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