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41203 已決標公告

115年度枋寮鄉村里重要路口(道路)錄影監視系統服務租賃案

屏東縣枋寮鄉公所 決標日:114/12/26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屏南有線電視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2,558,000
原始預算
$ 2,721,600
底價金額
$ 2,558,000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屏東縣枋寮鄉公所
機關代碼 3.76.53.66
標的分類 財物類 483 - 光學儀器, 攝影設備及其零件與附件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民政課 洪琨峰,財行課 黃麗娟
聯絡電話 (08)8782012#38、19
機關代碼 3.76.53.66
單位名稱 屏東縣枋寮鄉公所
機關地址 940屏東縣枋寮鄉保生村海邊路6號
聯絡人 民政課 洪琨峰,財行課 黃麗娟
聯絡電話 (08)8782012#38、19
傳真號碼 (08)8784719
電子郵件信箱 flu90@mail.fangliau.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租賃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採購案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本採購保留原有採購依原契約價格之後續擴充需求,擴充期間自116年1月1日至116年12月31日止,擴充上限每年金額為272萬1,600元整。本案若經雙方同意依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辦理後續擴充,則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屆時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詳如本案投標須知)。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4/12/26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屏東縣枋寮鄉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940屏東縣枋寮鄉保生村海邊路6號
招標文件總售價 300元
付款方式 300元或匯票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4/12/30 17:00
開標時間 114/12/31 14:30
開標地點 本所2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5000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40屏東縣枋寮鄉保生村海邊路6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屏東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設備及線路安裝測試完成及驗收合格日至115年12月31日止,後續擴充承租期間詳投標須知第62條(詳契約及投標須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本案為財物租賃,故未訂定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投標廠商基本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 (一) 投標廠商需具備電信事業登記證明業者。(二) 列有營業項目公司登記證明或商業登記證明(可向公司、商業主管機關申請或其網路下載),營業項目登記有監視、錄影、影視、社區網路、電器、通訊、有線電視系統等與本標案相關營業項目。 (三) 最近一期營業稅納稅證明。(不及提出者得以前一期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證相關文件代之)。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公開取得文件領取方式及處所: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1.招標文件新台幣參佰元,郵購者需另附回郵郵資(票) 新台幣一佰元(請自行估算預留郵遞時間)。 2.親自購領: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日止,上午八時至十二時,下午一時三十分至五時止(例假日除外),至本所財行課繳納文件費或購圖費後領取。 3.通訊購領: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日止辦理申購。地點:屏東縣枋寮鄉保生村海邊路6號本所財行課。 3.電子領標: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日或收件日止,至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政府電子採購網」(網址https://web.pcc.gov.tw/pis/)下載相關招標文件。 備註: 1.「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本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到場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 2.廠商對公告內容若有疑義異議可逕洽詢本所08-8782012民政課、財行課,或傳真878-4719。 3.請領標廠商隨時注意公告資料是否有異動,並配合更正,以免權益受損。 4.文件直接寄達指定信箱或本所財行課或直接送達本所收發。 5.截止收件日或開標日為辦公日,而該日因故停止辦公致未依原訂截止收件或開標者,順延至恢復上班日;截止收件日與開標日不在同一日者,截止收件日延期,開標日亦一併順延至次一上班日;截止收件或開標日延期,本機關不另通知或公告,請投標廠商自行注意相關單位之公告。 6.本所檢舉專線:(08)8781525。檢舉信箱:枋寮郵政23號信箱。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屏東縣枋寮鄉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屏東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900屏東縣屏東市自由路527號、電話:08-7337366、傳真:08-7323654、屏東縣政府政風處廉政檢舉專線:08-7335620) 屏東縣調查站-(地址:900屏東縣屏東市合作街51號;屏東郵政60000號信箱 、電話:08-7368888 )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4/12/30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6.53.66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民政課 洪琨峰,財行課 黃麗娟
聯絡電話
(08)8782012#38、19
機關代碼
3.76.53.66
單位名稱
屏東縣枋寮鄉公所
機關地址
940屏東縣枋寮鄉保生村海邊路6號
聯絡人
民政課 洪琨峰,財行課 黃麗娟
聯絡電話
(08)8782012#38、19
傳真號碼
(08)8784719
電子郵件信箱
flu90@mail.fangliau.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採購案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本採購保留原有採購依原契約價格之後續擴充需求,擴充期間自116年1月1日至116年12月31日止,擴充上限每年金額為272萬1,600元整。本案若經雙方同意依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辦理後續擴充,則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屆時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詳如本案投標須知)。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4/12/26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屏東縣枋寮鄉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940屏東縣枋寮鄉保生村海邊路6號
招標文件總售價
300元
付款方式
300元或匯票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4/12/30 17:00
開標時間
114/12/31 14:30
開標地點
本所2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5000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40屏東縣枋寮鄉保生村海邊路6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屏東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設備及線路安裝測試完成及驗收合格日至115年12月31日止,後續擴充承租期間詳投標須知第62條(詳契約及投標須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本案為財物租賃,故未訂定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投標廠商基本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 (一) 投標廠商需具備電信事業登記證明業者。(二) 列有營業項目公司登記證明或商業登記證明(可向公司、商業主管機關申請或其網路下載),營業項目登記有監視、錄影、影視、社區網路、電器、通訊、有線電視系統等與本標案相關營業項目。 (三) 最近一期營業稅納稅證明。(不及提出者得以前一期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證相關文件代之)。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公開取得文件領取方式及處所: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1.招標文件新台幣參佰元,郵購者需另附回郵郵資(票) 新台幣一佰元(請自行估算預留郵遞時間)。 2.親自購領: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日止,上午八時至十二時,下午一時三十分至五時止(例假日除外),至本所財行課繳納文件費或購圖費後領取。 3.通訊購領: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日止辦理申購。地點:屏東縣枋寮鄉保生村海邊路6號本所財行課。 3.電子領標: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日或收件日止,至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政府電子採購網」(網址https://web.pcc.gov.tw/pis/)下載相關招標文件。 備註: 1.「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本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到場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 2.廠商對公告內容若有疑義異議可逕洽詢本所08-8782012民政課、財行課,或傳真878-4719。 3.請領標廠商隨時注意公告資料是否有異動,並配合更正,以免權益受損。 4.文件直接寄達指定信箱或本所財行課或直接送達本所收發。 5.截止收件日或開標日為辦公日,而該日因故停止辦公致未依原訂截止收件或開標者,順延至恢復上班日;截止收件日與開標日不在同一日者,截止收件日延期,開標日亦一併順延至次一上班日;截止收件或開標日延期,本機關不另通知或公告,請投標廠商自行注意相關單位之公告。 6.本所檢舉專線:(08)8781525。檢舉信箱:枋寮郵政23號信箱。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屏東縣枋寮鄉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屏東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900屏東縣屏東市自由路527號、電話:08-7337366、傳真:08-7323654、屏東縣政府政風處廉政檢舉專線:08-7335620) 屏東縣調查站-(地址:900屏東縣屏東市合作街51號;屏東郵政60000號信箱 、電話:08-7368888 )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4/12/30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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