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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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940屏東縣枋寮鄉保生村海邊路6號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確保得標廠商依投標文件規定與條件簽約。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確保得標廠商確實履約。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40屏東縣枋寮鄉保生村海邊路6號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履約期限
自簽約日起至113年11月30日止或本案預估採購金額上限使用完畢止,二者以先屆者為準;詳如本案工作說明書等招標文件。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本案為勞務採購案故未訂定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營業項目列有以下其中之一者:綜合營造業(E101011)或土木包工業(E102011)或廢棄物清除業(J101030)或疏濬業(E401010)。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公開取得文件領取方式及處所: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1.招標文件新台幣參佰元,郵購者需另附回郵郵資(票) 新台幣一佰元(請自行估算預留郵遞時間)。
2.親自購領: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日止,上午八時至十二時,下午一時三十分至五時止(例假日除外),至本所財行課繳納文件費或購圖費後領取。
3.通訊購領: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日止辦理申購。地點:屏東縣枋寮鄉保生村海邊路6號本所財行課。
4.電子領標: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日或收件日止,至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政府電子採購網」(網址https://web.pcc.gov.tw/pis/)下載相關招標文件。
備註:
1.「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本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到場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
2.廠商對公告內容若有疑義異議可逕洽詢本所08-8782012清潔隊、財行課,或傳真878-4719。
3.請領標廠商隨時注意公告資料是否有異動,並配合更正,以免權益受損。
4.文件直接寄達指定信箱或本所財行課或直接送達本所收發。
5.截止收件日或開標日為辦公日,而該日因故停止辦公致未依原訂截止收件或開標者,順延至恢復上班日;截止收件日與開標日不在同一日者,截止收件日延期,開標日亦一併順延至次一上班日;截止收件或開標日延期,本機關不另通知或公告,請投標廠商自行注意相關單位之公告。
6.本所檢舉專線:(08)8781525,檢舉信箱:枋寮郵政23號信箱。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屏東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900屏東縣屏東市自由路527號、電話:08-7337366、傳真:08-7323654)
屏東縣調查站-(地址:900屏東縣屏東市合作街51號;屏東郵政60000號信箱 、電話:08-7368888 )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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