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加說明
(一)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1.親自購領: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日或收件日止,上午八時至十二時,下午一時三○分至五時止(例假日除外),至本所行政室、繳納文件費或購圖費後領取
2.通訊購領: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日止,依照「屏東縣各機關採購招標文件、圖說郵購處理要點」辦理申購。地點:屏東縣枋寮鄉德興路三十六號本所行政室(請自行估算預留郵遞時間)3.電子領標: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日或收件日止,至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網址:http//www.geps.gov.tw/)下載相關招標文件※若電子領標者,請於投標時務必檢具該投標廠商之「電子憑據序號」
4.工本費:必購招標文件(含圖)新台幣柒佰元,郵購者需另附回郵郵資(票)新台幣壹佰元及回郵大信封,電子領標文件費參佰元
(二)標函寄達方式:1.投標文件直接寄達指定信箱2.投標文件直接寄達本所行政室(屏東縣枋寮鄉德興路三十六號)3.投標文件直接送達本所收發室
(三)押標金額度:100000元
(四)決標方式:依據政府採購法第五十二條第一項第一款及第五十三條規定決標或低於底價百分之八十者,依政府採購法第五十八條規定決標及四十八條規定決標。
1.工程內容查詢請洽承辦單位人員,餘詳工程投標須知及施工說明書。
2.本所檢舉專線:08-8781525。檢舉信箱:枋寮郵政23號信箱。法務部調查局檢舉電話:02-29188888.檢舉信箱: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屏東縣調查站檢舉電話:08-7368888檢舉信箱:屏東郵政60000號信箱。
3.開標日期若遇颱風來襲(或其他天然災害)並經屏東縣政府宣佈停止上班時,則開標日順延至恢復上班日始舉行。
4.廠商對公告內容若有疑義、異議,可逕向本所08-8782012建設課或傳真08-8780852。
5.請領標廠商隨時注意公告資料是否有異動,並配合更正,以免權益受損。
6.於開標過程,需進行比減價程序時,投標廠商經開標主持人唱名且等候10分鐘未到者,視同放棄。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地方政府-屏東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900屏東縣屏東市自由路527號、電話:08-7337366、傳真:08-7323654、屏東縣政府政風處廉政檢舉專線:08-7335620)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屏東縣調查站(地址:900屏東縣屏東市合作街51號;屏東郵政60000號信箱 、電話:08-7368888 )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