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e103@mail.shinpi.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925屏東縣新埤鄉新埤村中正路40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光碟片:全部招標文件乙份新台幣300元整,郵購者需另加附回郵郵資(票)新台幣51元。自公告日起至開標前一日止,於每日辦公時間內(例假日除外)逕向本所總務購領。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25屏東縣新埤鄉新埤村中正路40號
廠商資格摘要
投標廠商營業項目須符合標的並繳付下列證明文件影本:
1.營利事業登記證。
2.最近一期完納稅款證明。
3.信用證明。
4.有效期公會會員證。
附加說明
1.押標金以金融機構支票、本票、保付支票或郵政匯票繳納者,應為即期並以屏東縣新埤鄉公所為受款人。
2.決標方式:依據政府採購法第52條第1項第1款及第53條規定決標。
3.截止投標日或開標日本所因故(如天然災害等)停止辦公時,其截止投標日或開標日均分別順延至該日之次辦公日。
4.標單標價清單詳細價目表估價單(估價書)應填寫清楚若有塗改處應加蓋印章(免寄回或未規定寄回者除外)否則無效。
5.得標廠商應自訂約日起之(二十)日曆天內交清。如屬分批交貨,每批自收到甲方通知日之次日起之(二十)日曆天內交清。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屏東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900屏東縣屏東市自由路527號、電話:08-7337366、傳真:08-7323654、屏東縣政府政風處廉政檢舉專線:08-7335620)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屏東縣調查站(地址:900屏東縣屏東市合作街51號;屏東郵政60000號信箱 、電話:08-7368888 )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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