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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案擴充項目為項次3.骨骸清除費,擴充金額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後續擴充之單價,比照原契約單價),上限額度至本採購預算金額(200萬元)止。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911屏東縣竹田鄉竹田村中正路123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以光碟片發售,全部招標文件(含圖說)1份新台幣250元。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11屏東縣竹田鄉竹田村中正路123號行政室
廠商資格摘要
(1)基本資格:丙等以上營造業或土木包工業、或經政府登記有案執業中,從事殯葬禮儀業務等殯葬服務業。
(2) 證明文件:
1.廠商登記或設立許可文件之證明影本(營利事業登記證,經濟部已公告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
2.有效公會會員證影本
3.納稅證明,「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税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附加說明
1.本案工程內容查詢請洽本所民政課業務單位,餘詳招標須知、補充說明及契約書。
2.電子領標廠商應之投標封附上該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或於開標後依機關通知再行提出。
3.得標廠商應於決標日起3日內簽約,並繳交決標金額10%之履約保證金。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屏東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900屏東縣屏東市自由路527號、電話:08-7337366、傳真:08-7323654、屏東縣政府政風處廉政檢舉專線:08-7335620)
屏東縣調查站(地址:900屏東縣屏東市合作街51號;屏東郵政60000號信箱 、電話:08-7368888 )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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