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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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911屏東縣竹田鄉竹田村中正路123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以光碟片發售,全部招標文件(含圖說)1份新台幣250元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11屏東縣竹田鄉竹田村中正路123號
履約期限
機關通知日起7日內開工,並於開工之日起120日曆天內竣工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基本資格:丙等以上營造業或設籍本縣或毗鄰縣市土木包工業
廠商證明文件:
■(1)營造業登記證或土木包工業登記證。
■(2)列有營業項目之公司登記證明或商業登記證明(可向公司、商業主管機關申請或在其網路下載)。
■(3)最近一期營業稅納稅證明文件(不及提出者得以前一期代之;新設立或復業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
■(4)同業公會有效期公會會員證明。
■(5)非拒絕往來戶或最近一年內無退票紀錄之金融機構證明文件(查詢日期應為截止投標日前六個月以內)。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1.親自購領:自公告日起至開標前1日止,於每日辦公時間內逕向本所行政室購領。
2.電子領標:自公告日起至開標前1日止,自行連結「政府電子採購網」繳費下載電子檔案。
3.招標文件費:光碟片乙份新台幣250元整。
(二)收受投標文件地點:以郵遞寄達「竹田郵局一號信箱」或「屏東縣竹田鄉公所行政室」或每日辦公時間內專人送達本所行政室(屏東縣竹田鄉竹田村中正路123號)。
(三)押標金、履約保證金額度:押標金新台幣22萬5,000元、履約保證金為契約金額之10%。
(四)截止投標日或開標日本所因故(如天然災害等)停止辦公時,其截止投標日與開標日均分別順延至該日之次辦公日。
(五)為配合行政院核定98年4月13日起廢止營利事業統一發證制度,自即日起,營利事業登記證停止使用,請各投標廠商以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提出,另須檢附詳細營業項目資料,未檢附或檢附不齊全者為無效。前述證明文件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六)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本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到場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屏東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900屏東縣屏東市自由路527號、電話:08-7337366、傳真:08-7323654、屏東縣政府政風處廉政檢舉專線:08-7335620)
屏東縣調查站(地址:900屏東縣屏東市合作街51號;屏東郵政60000號信箱 、電話:08-7368888 )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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