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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DL115@neipu.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水管、電氣與建築工程合併招標
水管、電氣工程之預估總金額
14,000,000元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本案完成後所應達到之功能、效益、標準、品質或特性
以「清靜、寧靜」概念出發,營造出塔內舒緩及莊嚴的情境;並與鄰近內埔鄉公所、六堆紀念共融公園等公共設施,共同塑造開放空間活動場域、連結人行綠廊或步道式廣場,並設置休憩文化節點等景觀設施,並符合客家精神文化意象,並配合整體發展需求,促進公所推動喪葬便民設施品質,加強公墓公園化提昇環境品質,並規劃現代化、人性化、精緻化的生命紀念館,解決未來數十年之喪葬與納骨需求,建立得以永續使用之納骨處所,方便鄉民之落葉歸根需求。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912屏東縣內埔鄉內埔村南華路1號(本所建設課)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招標文件光碟費新台幣200元整(詳如附加說明)
開標地點
912屏東縣內埔鄉內埔村南華路1號(本所三樓會議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12屏東縣內埔鄉內埔村南華路1號(本所收發室)
履約期限
於開工之日起分階段於機關通知日起基本設計20日、細部設計80日內完成、工程施工390日內完成,其餘工期期限詳如工程期約。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是
依特定個別項目:預拌混凝土、鋼筋、鋼板、型鋼及瀝青混凝土 ,指數漲跌幅調整幅度:10%
依特定中分類項目:金屬製品類、砂石及級配類 ,指數漲跌幅調整幅度:5%
依總指數漲跌幅調整幅度:2.5%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甲等綜合營造業(E101011)、建築師事務所。須由甲等營造業及建築師共同投標,家數以2家為上限。不論投標廠商組成為何,均以甲等綜合營造業廠商為代表廠商,且代表廠商所占契約金額比例,應為所有共同投標成員中最高者。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其他:附加說明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以限時掛號或快捷郵遞寄達或於上班時間內專人送達本所收發室,送達時間以本所收發室實際收到時間為準,而不以郵戳為憑。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招標文件購置方式:
1.招標文件光碟費新台幣200元整,郵購者需另加附回郵郵資(票)37元正,郵票請勿先行貼上。(匯票抬頭請註明:屏東縣內埔鄉公所)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1.親自購領: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日或收件日止,上午八時至十二時,下午一時三十分至五時三十分之辦公時間內(例假日除外)至本所建設課繳納文件費或購圖費後領取。
2.通訊購領: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日止,依照「屏東縣各機關採購招標文件、圖說郵購處理要點」辦理申購。地點:屏東縣內埔鄉(村)南華路1號(請自行估算預留郵遞時間)。
3.電子領標: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日或收件日止,至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網址http://www.geps.gov.tw) 下載相關招標文件。
【備註】
1.補充事項:
(1)新增【屏東縣內埔鄉第一公墓納骨堂第四次變更興辦事業計畫書】於參考資料夾供參。
(2)修正【設計需求計畫書(含封面)】第6頁及第51頁:本次取消設置納骨櫃358位;本次骨灰櫃規劃設置更正為 8,700 座。
(3)工程契約第2條及第3條補充請執照配合事項(綠色字體),請自行查閱。
2.預算未完成立法程序前,得先辦理保留決標,俟預算通過後始決標生效。
3.押標金以現金繳納者,請至本所建設課開立繳款書(內埔鄉押標金專戶)後至內埔地區農會繳納;以金融機構支票、本票、保付支票或郵政匯票繳納者,應為即期並以屏東縣內埔鄉公所為受款人。
4.本採購採一次投標、分段開標,113 年 12 月 19 日上午9時30分進行資格審查,符合資格廠商擇期辦理評選作業,評選日期另行通知,評選後結果以平均總評分達合格分數且序位合計值最低,且經機關首長或評選委員會過半數之決定者為最有利標廠商。
5.決標方式:依據政府採購法第四十七條、五十二條及第五十六條規定決標。
6.工程內容查詢請洽建設課,餘詳工程投標須知、最有利標評選須知及施工規範。
7.截止投標日或開標日本所因故(如天然災害等)停止辦公時,其截止投標日與開標日均分別順延至該日之次辦公日。
8.標單、標價清單、詳細價目表、工程估價單(估算書)等應填寫清潔,且若有塗改處應加蓋印章(免寄回或未規定寄回者除外),否則無效。
9.截止投標時間以中華電信報時為準。
10 .本案開標時投標廠商請指派人員,攜帶授權書(負責人親自出席者免附)、公司及負責人印章(或授權書相同之授權章)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政府採購法(以下稱本法)第60條規定,依本法第51條、第53條、 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請廠商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廠商未派員到場者,視同放棄。
11.投標廠商就本採購案,如係屬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2條及第3條所稱公職人員或其關係人,請填「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2項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
12.依據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113年6月20日工程企字第1130013566號函(詳如招標文件內容之參考資料)說明二:「至開業建築師事務所非屬中小企業,應填『否』;倘得標後另有預計分包予中小企業之項目及金額,請依實填寫。」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屏東縣調查站-(地址:900屏東縣屏東市合作街51號;屏東郵政60000號信箱 、電話:08-7368888 )
地方政府-屏東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900屏東縣屏東市自由路527號、電話:08-7337366、傳真:08-7323654、屏東縣政府政風處廉政檢舉專線:08-7335620)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